关于在各类科技评审工作中开展社会信用联合奖惩的通知

(安科〔2018〕68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6〕30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参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在各类科技评审工作中开展社会信用联合奖惩的通知》(豫科〔2018〕115号),安阳市科技局要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型企业评选、科技创新奖补项目(评审类)评定等工作中,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开展联合奖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联合奖惩的依据

(一)《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6〕30号)中:“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激励惩戒系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签署的合作备忘录”。

(二)科技部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国家食药总局等部(局)委签订的14个守信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相关措施见附件)。

二、查询方式

(一)信用查询。安阳科技局在科技计划管理中应遵循“逢办必查”的原则,在各类科技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形式审核阶段,需通过安阳市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河南安阳)”http://xyay.anyang.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于信用“红名单”单位在相关申请事项中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信用“黑名单”单位依法依规限制其申请计划项目、资金支持、资格认定,取消享受政策扶持、评优评先资格等。同时向平台的“奖惩反馈”中填写相应反馈信息。

(三)个人信用信息在平台中暂时不提供查询,待市信用办相关办法及系统进一步完善后将向市直各单位推送。

附件:科技部联合奖惩备忘录中有关措施清单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科技部联合奖惩备忘录中有关措施清单

序号

信源单位

备忘录名称

措施清单内容

1

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

暂停审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科技项目。

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962号

限制新的科技扶持项目,将其严重失信行为计入科研信用记录,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审批其新的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等。

3

质检总局

《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202号

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

4

国家统计局

《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796号

暂停审批科技项目。

5

农业部

《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346号

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

6

海关总署

《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

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

7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在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844号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验机构认可等工作中,将认定守信激励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限制新的科技扶持项目,将其严重失信行为计入科研信用记录,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审批其新的科技项 目扶持资金申报等。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验机构认可等工作中,将其严重失信信息作为重要参考。

8

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

《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经体〔2017〕1164号

限制新的科技扶持项目,将其严重失信行为列入科研信用记录,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审批其新的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等。

9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206号

限制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10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

《关于对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1943号

限制新的科技扶持项目,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其申报新的科技项目等。

11

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219号

科研开发项目, 在符合相关年度科技计划立项管理程序要求的基础上予以优先考虑。

在各类科技奖励的申报等方面, 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12

质检总局

《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6号

依法限制严重失信企业享受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在申请科技政策支持时,将严重失信企业作为其享受政策的审慎性参考;与严重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暂停申报。

13

商务部

《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277号

限制新的科技扶持项目,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其申报新的科技项目等。

14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31号

限制申请科技扶持项目,将其严重失信行为记入科研诚信记录,并依据有关规定暂停审批其新的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等。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验机构认可等工作中作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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