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8〕98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原“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地的意见》(安政〔2017〕9号)的要求,市科技局印发了《建设“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科〔2017〕70号)《安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安科[2018]67号),经单位申报,主管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研究决定,认定国家863红旗渠科技产业园、安阳工学院“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2家为安阳市“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培育建设安阳市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中部易商谷2家安阳市“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北京恒冠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建设的全国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京南基地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支机构;安阳市正豪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安阳市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被认定、培育的单位,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安阳市首批“双休双创”科技示范园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培育清单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