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19〕6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意见》 (安政〔2018〕15号)文件精神,依据《安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创新龙头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安科〔2018〕93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媒体公示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公布2018年度安阳市创新龙头企业备案名单。
经备案的安阳市创新龙头企业备案企业要对照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积极开展科技研发和创新活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结合我市“四个一批”行动计划,统筹项目、平台和人才发展,重点加强对我市创新龙头企业备案企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