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高企〔201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6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 申报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有关规定。

三、 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采取企业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推荐的方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县(市、区)推荐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其中第一批截止时间为7月2日(星期二),第二、三批截止时间为9月上旬和10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程序

(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确认后进行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网上提交。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

(四)纸质材料提交。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企业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两正两副)提交至县(市、区)科技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将材料、推荐文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以及知识产权明细表、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电子文档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高企〔2019〕2号)要求组织申报。详细情况请登录“河南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查询。

(二)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相关部门若发现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发函将企业名称及疑点告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初步核实后书面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发现问题,提出复核要求。对复核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由税务部门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程素池、石欣伦

联系电话:0372--5926624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371-65721369

安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7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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