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对河南岳乡创一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提出的孵化场地面积由1.8万平方米变更为1.4万平方米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安阳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话:5958152
20019年6月28日
根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对河南岳乡创一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提出的孵化场地面积由1.8万平方米变更为1.4万平方米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安阳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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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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