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创新龙头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安科〔2019〕58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意见》(安政〔2018〕15号)要求,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壮大市级创新龙头企业群体,积极培育省级创新龙头企业,决定开展2019年度安阳市创新龙头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安阳市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主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内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综合实力。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或三年内企业营业收入有望突破2亿元,盈利状况好,发展潜力大,资产负债率合理。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拥有一批以技术发明为主的专利,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3、具有较高创新投入。企业注重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企业有较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形成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创新激励机制。

5、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工作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要求(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

四、其他要求

1、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审核,做好创新龙头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不予推荐。

2、企业要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科技部门负责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各一份)、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程素池石欣伦

联系电话:3665515

工作邮箱:ayskjjgxk@163.com

附件:1、 安阳市创新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2、 安阳市创新龙头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6日        


附件:安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创新龙头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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