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动态管理,提升示范企业依靠科技创新促进节能减排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豫科〔2019〕10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组织
   2019年我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统一组织,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复核程序
   (一)企业自查填报
  我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对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对企业近两年(2017和2018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填写《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评表》(附件1)、《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查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审查推荐
   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每个企业的复核专家不少于三位(副高以上职称)。评审专家严格按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标准》(附件3)对示范企业进行考察评审,如实填写《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专家意见表》(附件4)。市科技局将企业复核材料、专家意见表、专家名单(附件5)以及复核结果清单(附件6)纸质件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三)审核公示
   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示范企业自查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并对部分示范企业进行现场抽查,确定最终复核结果并正式发文公布。
   三、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示范企业复核工作,市科技局将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复核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魏作强

   联系电话:0372-3665516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833号

E-mail:aykjjnsk@163.com

附件:1.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评表
2.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自查报告(提纲)
3.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标准
4.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专家评审意见表
5.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专家名单
6.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地市复核结果清单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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