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清查工作的通知

安科〔2019〕71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安财教〔2013〕17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决定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为2015年至2017年立项且已经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 清查程序

(一) 自查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需附件佐证)。

(二) 抽查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对被抽查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结余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 资金收回

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对需要收回的资金按原渠道进行收回。

三、 材料报送

自查报告一式两份,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报送时间:2019年11月6日前

报送地点: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四、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胡国骅 3665512

市财政局:许  敏 5109176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关于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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