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我市双创孵化载体运营情况开展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省政府督查室通知(豫政督函〔2019〕10号)要求,及省科技厅(豫科金〔2019〕6号)文件的通知。决定对我市各类双创孵化载体日常运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改对象

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创孵化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二、排查整改内容

各类双创孵化载体的日常运营情况。重点是孵化载体收费情况及为入孵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情况,入孵企业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一)各个孵化载体自查,重点排查孵化载体是否存在高额收费、收费与提供创新创业服务不匹配、入孵企业所属行业情况等方面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附件1、附件2,请于自查完毕。

(二)市科技管理部门将于12月1日起对辖区内孵化载体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结合其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结果报省科技厅。随后,省科技厅也将对孵化载体进行随机抽查,如果在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各类双创孵化载体收费情况明细表

2、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入孵企业明细表

3、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入孵企业相关情况统计表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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