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0年人大代表关于充电桩建设议案答复

尊敬的张亮等 11位代表: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关心,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注,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发展必将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现就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规划建设问题

为 加快我 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2018年1月我市印发了 《 安阳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 安阳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 试行 ) 》 , 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整体规划部署。同时,安阳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安阳市充电站(桩)布点专项规划( 2018--2035)》也由安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到 2035年,我市在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和龙安区建设公共充电站246处,充电桩13047个(不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居民小区、路边停车位等场所建设的充电桩)。 我市依据规划逐步展开了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

二、关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设充电桩问题

今年 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根据该通知精神,在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商务文化娱乐场所,城市道路侧边停车位,居民小区,政府机关等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产业园区、景区,公路沿线等场所按照一定的比例建设充电站(桩)。到2025年,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按照不低于25%比例配建充电车位,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商务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比例配建充电车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充电车位;省级产业园区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配建充电车位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4A级以上旅游景区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充电车位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其他景区配建充电车位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接口,老旧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地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车位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按照国家、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建设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比例不低于车位数的40%;国道、省道及其他道路沿线,充分利用已有的加油(气)站,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部配建快速充电桩。

关于居民小区建设充电桩的问题,目前我市居民有需求,但实际建设还存在很多矛盾问题:一是新建小区的矛盾问题。新建小区基本都规划建设有地下停车位,能够满足一户一车位需求,所以国家规定新建小区停车位 100%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用于车主自备充电桩充电,但通过与消防部门沟通,消防部门从消防安全角度讲,不能做到100%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另外,目前为止,开发商在建设居民楼时,起始规划还没有做到车位与车位充电接口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导致车位建成后,充电接口没有预留,所以现在很多有地下停车位的居民小区要想安装充电接口,必须要把电线接到每一个停车位,同时还要考虑整个小区用电容量的问题,一般都需要对变压器进行增容。二是老旧小区的矛盾问题。前段时间,绿捷公司为在小区建设充电桩专门选择了见个老旧小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老旧小区基本都没有建设地下停车位,车都是停在地上院内道路侧边,这些小区一般都是院内空间小,停车位少,而且线路老化,加之小区的物业或业主委员会的不同意见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制约了居民小区充电桩的施工建设。我们市领导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专门指定住建局牵头负责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步骤组织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有序开展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相信居民小区的充电桩建设会越来越好。

三、 在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的工作举措以及目前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情况

(一)工作举措

1、规划指引。 为加快推动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我市先后印发了 《 安阳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 《 安阳市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 试行 ) 》 、 《安阳市充电站(桩)布点专项规划( 2018--2035)》,《安阳市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这一系列规划方案为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提供了遵循。

2、目标导向。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 2020〕30号), 我市到 2025年,充电桩及电动汽车的桩车配比为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我们将依据省里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布局充电站(桩)位置,根据电动汽车增长比例,有序推进充电站(桩)建设,满足电动汽车车主的充电需求。

3、调度掌控。对充电站(桩)建设,我们一直采取周调度的方式掌握进展情况。每周五由建设单位将一周的工作进展统计上报我委,我们再汇总上报市攻坚办。同时,每月还要将进展情况统计上报省发改委。通过调度,适时掌握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进展情况。

4、协调推进。受大气污染防治影响,我市对需破土施工项目要求非常严格,尤其是进入秋冬季以后,有时下达封土令,禁止施工。对充电桩建设来讲,为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又必须进行施工,所以我们专门跟环保部门进行协调,在满足要求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施工,确保污染防治和施工进度均不受影响。

5、联合验收。为了保证充电站(桩)建成后顺利投运,我委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并聘请了财务、工程、电力方面的专家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两次对安阳绿捷公司建设的充电站(桩)进行了联合验收,出具了验收报告。同时积极为项目申请省级奖补资金,2019年和2020年共为我市申请到充电站(桩)省级奖补资金1108万元,既调动了运营商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充电站(桩)的快速发展。

(二)充电站(桩)建设情况

截止 2020年8月底,我市已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38个,充电桩1357个。其中今年新建成投运充电站5个,共建成充电桩64台,其中交流充电桩12台,直流充电桩52台,充电接口108个;在建充电站12个,充电桩182台,其中交流充电桩75台,直流充电桩107台,充电接口310个;拟建充电站2个,充电桩26台,其中交流充电桩16台,直流充电桩10台,充电接口42个。初步统计,截止6月底,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12266辆,按照省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1:8的配比要求,充电桩的数量应达到1533个。全市已建成的充电桩数加上在建和拟建的充电桩数,可以达到桩车配比1:8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充电站(桩)建设运营企业按照桩车配比要求,加大充电站(桩)建设的力度,带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三)充电站(桩)运营情况

我市在前年就已经依托绿捷能源公司建立了安阳市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并同步接入到省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通过运营管理平台,可以适时对所有运营的充电桩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比如通过监测分析,目前我市的文峰立交桥充电站、会展中心充电站、华夏充电站、恒润充电站等充电站使用率比较高,平均利用率在 8%左右,低于全国目前15%的平均利用率。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利用率还会进一步提高。

再次对你们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以便我们把我市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得更好更快更便捷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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