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委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实现工业化,优化城乡布局,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速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新老区、县城和重点乡镇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方针,以完善城市功能、培植产业支撑、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为重点,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形成经济支撑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发展协调有序的现代城镇体系。
    主要目标:到2020年,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市非农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达到65%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
    在未来近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要加快新老区连接带的开发,形成有特色的版块结构、带状城市。年均转化城镇人口2.2万人,城镇化率年均增加1.15个百分点。2020年市区人口达到58万人,浚县县城达到15万人,淇县县城达到12万人。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主要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就业充分,居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城镇化发展的重点
    (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拉大城市框架
    强力发展新区,突出“龙头”地位。围绕建设豫北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目标,建设快速公路,加强新老区的联系,培育建设带状城市;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经济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产业支撑,扩大人员就业,为新区发展增强后劲;严格规范新区用地,对土地实行有效控制,策划经营,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严格和科学组织实施新区总体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提高城市品位。要加快建设区内城中村改造,争取在3—5年内完成村庄的改造任务。加强城市道路、绿化、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功能,适度扩张城市规模。增强城市的综合能力,突出新区在全市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地位。
    积极推进老城区改造,打造城市新形象。高标准搞好老城区发展规划,全面启动老城区改造步伐。老城区改造要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市场化运作。突出抓好居民小区和市场建设,适度建设多处街头绿地和休闲广场,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建设一批商贸市场,解决多年来困扰城市管理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等问题;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更新改造,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规划建设汤河街和鹿楼西工业小区,有计划的对城区内工业企业进行改造、迁建,逐步形成行政办公、工矿企业、商贸市场、住宅小区的功能分区,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创造优美环境,带动老区的经济发展。
    加快浚县、淇县县城发展,搞好小城镇建设。编制和完善两县县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扩大县城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增强辐射能力,带动区域城镇发展。两县县城要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和市场化运作的办法,依托当地产业优势,突出抓好产业布局,以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和人口集聚,扩张城市规模;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前提,科学规划,对道路、商贸、居民集中居住地进行改造,走房地产综合开发的路子,禁止居民在县城规划区域内建设私人住宅。根据各乡镇的不同特点,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突出发展重点集镇,立足产业特色,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聚集效应,提升综合实力。2003—2010年,淇县的庙口乡、淇滨区的大河涧乡、山城区的石林乡、淇县的西岗乡、浚县的王庄乡撤乡建镇。重点发展浚县的屯子镇、卫贤镇、善堂镇、新镇镇和淇县的北阳镇、高村镇及淇滨区的庞村镇。浚县的善堂镇和新镇镇两个基础较好的边远城镇发展成小城市。[FS:PAGE]
    (二)大力发展城镇经济,加快人口和产业向城镇集聚
    产业支撑是城镇化的内在要求。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确定城市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形成竞争优势,壮大城镇经济实力。新区要把工业、商贸、旅游、高教作为主要产业来发展。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实行高标准规划,封闭式管理,市场化经营。对于高科技项目、工业项目、商贸项目,在用地价格上给与特殊优惠政策,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旅游城市的品牌效应,大力发展旅游业,使新区成为旅游业的中心,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把教育作为产业来发展,充分利用高教园区,大力发展形式不同、体制有别的高等教育。规划创办鹤壁大学,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大力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人口和产业的集聚。老城区要发挥优势,建设以煤、电、水泥、金属镁为主的资源型工业基地。工业区的建设要与现有工业基地、工业项目相结合,互相依托、互相拉动。深化企业改革,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业企业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发展服务业。在继续大力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重点加快现代物流、旅游、金融保险、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增强城市对生产要素的集聚能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大型超市,加快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商品营销和流通。完成淇河总体规划和部分景点规划,打造淇河旅游经济带。
    浚县和淇县要以食品加工业、畜牧业、纺织业、旅游业为主要产业支撑,建设以畜产品和优质粮食、蔬菜、果品加工为主的食品加工业基地。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要划定集中成片的工业区,完善配套设施,实施优惠政策,吸引新办企业向城镇集中。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把城市建设与旅游、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旅游业发展,带动第三产业。
    积极发展产业特色鲜明的重点城镇。引导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向城镇集中,不断增强小城镇发展的经济支撑。淇县的北阳镇要依托云梦山风景区,建成以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商贸型城镇,争取列入省重点镇。浚县的屯子镇要借助石刻工艺优势,发展成综合型城镇;善堂镇农贸基础较好,交通便利,应依托当地农特产品优势,发展成为我市东端集贸型小城市;新镇镇位于滑县、延津县和卫辉的交界处,人口多,辐射面广,区位优势明显,应逐步形成我市南端一个以工业、商贸为主的小城市。大河涧镇要依托盘石头水库和金属镁,发展成我市西部集旅游和工矿开发为一体的综合型城镇。浚县的钜桥镇、淇县的高村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小集镇。淇滨区的庞村镇要依托新区优势,紧密结合新区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商贸及为城市服务配套的各种产业。其它城镇也要根据当地优势,发展特色产业。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措施
    (一)加强城镇规划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加强城镇规划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和重点小城镇的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各类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景观规划。做好城镇规划之间的衔接。要全面推行规划公示制。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城镇专项建设规划要向广大市民、多学科专家公开征求意见,提高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增强前瞻性和科学性。
适时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调整行政区划,逐步解决乡镇规模过小问题。2004年,浚县的城关镇、淇县的朝歌镇改为办事处。淇滨区的大赉店镇、山城区的鹿楼乡、鹤山区的鹤壁集乡待条件成熟后改为办事处。[FS:PAGE]
    (二)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实行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在城镇只要有合法的住所,并在此居住的居民,均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享受当地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镇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城镇在引进人才、投资、购房落户等方面的条件限制,降低外地市人进市门槛。大中专毕业生、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没有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可先入户后就业,已结婚的,配偶子女可随迁。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可入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朋好友家中。加快城镇及近郊区无地、少地农民的转户步伐。城市建成区内的村庄居民应转为城市居民户口,纳入城市统一行政管理。城镇郊区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可在其自愿情况下转为城市户口。农民进城镇落户后,其责任田保留5年。
    (三)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改革
    1、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城建投融资体制。保证城市维护建设税足额征收,全部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确立经营城市理念,把城市作为资本来经营,依靠市场配置城市建设资源。城市建设实行综合开发,熟地出让,实现城镇土地收益最大化。城镇土地收益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推进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经营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国外资本和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经营。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城建项目,可以通过专业融资机构和资本市场,吸引社会资本直接投资,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吸纳社会资金,采取项目打捆方式,扩大银行贷款。整合城市国有资本,通过重组、出售、租赁、转让、抵押等方式,盘活城市国有资产存量。鼓励市政公用企业积极开展融资,积极筹措城市建设资金。
    3、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对经营性公共设施,政府可以授权由经营者出资建设、经营、管理。采用建设—经营—转让、转让—经营—转让、合资合作、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公开招标,出让、转让全部或部分投资权或经营权。加强道路冠名权、道路运营权等城市无形资产的市场化运作,拍卖城市公共设施冠名权、广告权。出台《鹤壁市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燃气、公交出租等行业积极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4、加快市政公用和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化步伐。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城市环卫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要打破行业垄断,尽快推向市场,实现建管分离、管养分离。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政公用事业资产重组和产权改革。2004年所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全部实现民营。勘察设计单位改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5、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行业产业化。按照保本微利、合理计价原则,理顺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价格,建立完善的价格机制和收费制度。积极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步伐,积极开展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资源化工作,逐步形成市政公用行业投资、经营、回收、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6、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要全面通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公开招标选择专业单位经营管理。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要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专业化、市场化方式组织建设和经营。
    (四)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统筹安排城镇建设用地。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机制,制定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全市范围内总量控制,除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外,重点保障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整理、宅基地专项治理取得的折抵、置换指标,应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并可在全市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允许以县、区为单位,可采取跨县、区异地有偿调剂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保证城镇化发展用地。[FS:PAGE]
    2、全面推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和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的土地外,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有偿使用。严格限定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开。除按规定可以划拨和协议出让的土地外,经营性用地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防止土地资产流失,为加快城镇化进程聚集更多的建设资金。土地收购储备要与城市建设规划密切结合。
    3、建立有利于城镇建设发展的土地置换和调整机制。对于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其原有宅基地退还村委会后,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到城镇,降低进城成本。对于按规划向城镇迁建的农村居民点,在确保退宅还耕的前提下,经核准可按还耕面积等量置换为小城镇规划用地指标。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未利用土地和废弃地进行建设的,在规费收取上均执行下限标准。允许乡镇企业在确保原厂房用地退建还耕的前提下,经核准易地等量置换到工业园区选址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机制,允许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
    4、实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土地供应政策。除城区和县城规划区外(不含农村集体安置预留地),允许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后,以其所有的土地资产作价入股,以多种形式参与城镇建设兴办企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工业区,企业发展需要征用土地,土地出让金若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批准,可以分期缴纳。
    (五)健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对进入城镇就业成为城镇居民的,在享受社会保障和子女就业、就学等方面一视同仁。加快建设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有针对性地做好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环境。加快社区医疗、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城镇化进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亲自抓,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扎实推进。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城镇化发展的规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领导水平。
    各县区要把加快城镇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服从大局,互相配合,强化城镇化意识,破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确保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镇化工作的有关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政策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城镇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