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文〔201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事关我市未来长远发展。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原则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在全省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抓住战略重点,把握前进方向,探索有效途径,提高我市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及人民富裕程度。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编制“十二五”规划要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统筹新老城区发展,促进新老城区互促互进、共生共荣;统筹经济与生态,把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发展与稳定,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二要加快转型升级。把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继续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道路,显著提高产业层次。加快构建具有骨干企业、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配套能力的新型产业基础,加快构建功能完善、交通健全、空间广阔、承载力强的新型城市骨架,加快推进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变、传统城镇布局向单元组合型现代城市格局转变、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三要体现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为民、富民、安民上,实现和谐社会共建共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满足人民群众的就业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制度。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要注重继承与发展。坚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关系,认真总结我市加快发展尤其是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做好与产业和项目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现有规划的衔接,体现“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编制《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规划纲要》要体现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针对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机遇,把握大势,准确定位,认真编制。 (二)做深做实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重大项目建设的依据。要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特别是要论证和提出一批重大发展项目。 (三)认真做好区域规划。浚县、淇县要立足本县实际,编制好本县的规划纲要和必要的专项规划。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十二五”期间的规划纲要或基本思路,配合做好全市规划编制工作。各规划编制部门、单位要注重与省、市相关规划的衔接,保证规划目标、发展布局、政策措施等的相互有机衔接。要立足本地实际,研究策划提出一批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十二五”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和调查研究阶段(2010年1月至3月底)。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加强与外地联系沟通,提高专题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月底将形成的调查研究报告,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牵头整理全市“十二五”规划发展基本思路。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4月至6月底)。在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各有关部门、单位在与规划基本思路相互衔接的基础上,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县区同步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纲要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7月至9月底)。在完善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充分衔接,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讨论。 第四阶段:纲要草案论证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市人代会召开前)。按照市委、市政府讨论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并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结合专家咨询论证意见进行完善后,纲要草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审定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纲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十二五”规划编制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为保证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规划编制的效率及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市政府成立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咨询论证。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本县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并加强相关培训,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各自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鹤壁市“十二五”区域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 鹤壁市“十二五”区域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   一、区域规划(2个) 1.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浚县政府) 2.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淇县政府) 二、重点专项规划(22个) 1.鹤壁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开发区管委牵头) 2.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牵头) 3.“十二五”现代工业体系发展规划(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4.“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5.“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市农业局牵头) 6.“十二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7.“十二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牵头) 8.“十二五”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9.“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市教育局牵头) 10.“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卫生局牵头) 11.“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牵头) 12.“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市旅游局牵头) 13.“十二五”对外开放发展规划(市商务局牵头) 14.“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15.“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市发改委牵头) 16.“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市环保局牵头) 17.“十二五”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18.“十二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市科技局牵头) 19.“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0.“十二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市妇联牵头) 21.“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22.“十二五”民政发展规划(市民政局牵头) 校对:张振霖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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