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产业集聚区:

根据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安排,现将上半年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产业集聚区围绕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强化主导产业集群培育,大力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努力破解要素瓶颈制约,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对全省经济在复杂形势下实现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 上半年,全省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7.5%,高于全省工业增速 6.4个百分点,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67%,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 45%,同比提高 5.3个百分点;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351.52亿元,同比增长 20.5%,比一季度提高 1.8个百分点。其中,商丘、濮阳和周口等传统农区市集聚区增加值增速位居全省前三位,西华县、中原电气谷、太康县、虞城县、淮阳县、商城县、郑州航空港、郏县、濮阳市、鄢陵县等 10个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 59%,位居全省前十位。

重大项目建设成效突出。 上半年,全省集聚区完成投资 5460.88亿元,同比增长 32.9%,高于全省投资增速 9.4个百分点,占全省投资的比重 首次突破 50%,达到 50.3%,对全省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 65.4%。全省完成投资超 40亿元的集聚区达到 45个,比去年同期多 27个。在建亿元及以上项目 4080个,比去年同期增加 709个,完成投资 4649.03亿元,同比增长 43. 8%,占集聚区全部投资的比重为 85.1%,同比提高 7.3个百分点。新开工亿元及以上项目 1450个,比去年同期增加 159个。

结构质量效益稳步提高。 上半年,全省集聚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 44.4%,快于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 26.5个百分点,占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 10.4%,同比提高 1.8个百分点。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增加值增长 21.7%,对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7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749.86亿元,同比增长 23.7   % ,较上年全年提高 9.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2.9个百分点,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75.1%。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能耗 0.2774吨标准煤,同比下降 17.3%。

招商引资规模持续扩大。 上半年,全省集聚区共引进省外资金项目 1108个,实际到位省外资金 1872.2亿元,同比增长 34.2%,高于全省实际到位省外资金增速 12.7个百分点,占全省利用省外资金的 59%,比一季度提高 9.1个百分点。其中,鲁山县、济源市虎岭、周口经济技术、滑县、尉氏县、商丘经济技术、郏县、长葛市、安阳高新技术、鹤壁市鹤淇、三门峡等 11个集聚区实际到位省外资金超过 20亿元, 43个集聚区实际到位省外资金超过 15亿元。

总体上看,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全省产业集聚区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但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的需求不足和我省自身结构性矛盾相互叠加的影响,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引起各地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集聚区增速明显下滑。 上半年,全省 46个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在 10%以下,其中 25个负增长的主要是以化工、光伏、有色、钢铁等为主导产业的集聚区。 二是部分新投产项目产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集聚区累计建成投产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864个,但受市场需求放缓和后续配套条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部分建成项目产能发挥不足,未能按期达产达效。 三是部分集聚区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 上半年,有 8个省辖市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个数比去年同期减少, 14个集聚区新引进省外项目为零, 47个集聚区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出现负增长。

下半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围绕提升水平、壮大规模,加快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一是加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 。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完善配套体系,打造集聚效应突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优先选择 10个主导产业突出、上下链条完整、规模优势明显的产业集聚区,采取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等方式,新增和筹措专项资金、统筹运用省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其集群龙头项目、配套关联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重点支持,提升对全省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撑带动能力。 二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进一步强化省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确保 10月底前全面完成计划年内开工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集中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优先保障要素需求,加快推动一批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项目建设,力争下半年再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200个、投产 300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签约项目台账和项目落实大检查,强化分级跟踪负责机制,提升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 三是大力承接产业转移。 各省辖市要继续围绕电子信息、食品、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金属制品、新型建材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产业集群招商,突出招大引强和延链、补链,力争尽快引进一批龙头项目和配套关联项目。重点依托豫港、豫台、日韩经贸交流等省重大招商活动,借助国家经贸活动平台,积极开展针对性对接,力争产业集聚区全年实际利用省外资金突破 4000亿元。 四是持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研发、检验、物流、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国家环保补助资金,加快推进 57个产业集聚区在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投产 20个以上。加快推进面向产业集聚区的公租房建设,结合实施城镇中小学校扩容工程,加快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满足产业集聚区就业职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省开行与省、市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合作,探索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融统还”。支持符合条件的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和重点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培育产业集群,制定供应链融资工作方案,对上下游的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

附件: 1、全省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收入汇总表

2 、 1~ 6月投资总额前 30位和后 30位产业集聚区

3 、 1~ 6月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前 30位和后 30位产业集聚区

2013 年 8月 6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