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

  (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具体内容见《科技部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企业基本条件: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项目基本要求: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3.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支持内容和方式: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的40%,且不超过300万元。研发支出范围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科技服务项目见创新基金网站通知要求。

  三、项目受理时间

  科技创新项目5月8日之前完成网上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5月12日前报送。

  科技服务项目5月1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同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四、报送地点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450)

  联系人:艾振国 胡同森

  电话:3328151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须知的通知

  3、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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