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知识产权局 鹤壁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鹤壁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鹤壁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决定共同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现将《鹤壁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组织实施。

  附件:鹤壁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建设方案

  

  

  鹤壁市知识产权局 鹤壁市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

  附件

  鹤壁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

  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鹤壁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精神,提高我市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为鹤壁储备人才,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共同开展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小学科学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为鹤壁创新型人才培养储备力量。

  二、主要任务

  在全市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建设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树立知识产权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中小学生对发明创造的意识和兴趣,为学生发明创造和科学实践提供施展的平台。广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在中小学生中树立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荣辱观,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进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能力。

  三、工作内容

  在我市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建设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逐步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学校,并通过推广,整体推进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

  (一)申报条件

  1.重视以知识产权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

  2.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师资培育工作;

  3.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4.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积极支持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

  5.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省市内外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

  (二)审批程序

  1.申报实验基地的学校,应据实填写申报表,制定工作方案,由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筛选后,经所在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上报市知识产权局。

  2.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组成“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考核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对上报的学校进行考评,在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

  3.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设立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学校批准文件,并颁发“鹤壁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牌匾。

  (三)组织管理

  1.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基地审核确定,具体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科负责联络。

  2.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安排,下发申报通知,并在学校自愿申报、县区级推荐(市管学校直接申报)和组织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基地学校。市管学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由市知识产权局直接负责。

  3.各县区科技局、教育局负责当地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组织开展和推广工作,指导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负责当地学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

  4.实验基地学校实验周期为3年,满3年的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通过的保留实验基地牌匾,考评项目中有三分之一工作未开展的取消实验基地学校资格。

  (四)扶持措施

  1.市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专项,每年根据工作情况择优对实验基地所在学校在校生的专利申请优先资助,为所在学校免费提供《中小学生发明创造与知识产权》电子教材。

  2.市教育局对实验基地所在学校参加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活动给予优先考虑。

  3.市知识产权局与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验基地所在学校教师开展知识产权师资培训;联合新闻媒体对实验基地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适时组织实验基地在校师生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交流活动。

  (五)考评项目

  1.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及相关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2.开展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情况;

  3.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课程计划的合理制定及实施情况;

  4.开展知识产权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情况;

  5.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建立情况;

  6.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情况;

  7.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取得的成效;

  8.实验基地学校每年11月10日以前,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考评小组。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工作体系。实验基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把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作为学校科学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师生知识产权意识。

  (二)培养师资力量。市知识产权局及各县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师资培训,每年举办中小学知识产权师资培训班,帮助实验基地培养知识产权授课教师,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开展体验活动。实验基地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全省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体验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热爱科学、崇尚创新,养成运用知识产权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制作等方式认知知识产权、培养创新精神。

  (四)完善激励机制。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将针对青少年开展的大型科技体验评选活动给予资助,参加评选的作品申请专利由市知识产权局提供全额资助,相关指导教师由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给予联合表彰。

  (五)开设相关课程。实验基地要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力争在小学(四、五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高中一年级每学年不少于3学时。逐步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与小发明、小创造结合,与美术小制作结合,与科技创新活动结合,与研究性课程结合,最终渗透到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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