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豫政办〔2011〕10号),经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确定了我省第二批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现将名单予以印发,请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加强针对性指导,发挥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的典型作用,带动全省产业集聚区更好更快发展。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名单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
河南省第二批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名单
一、河南省创新型示范集聚区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长垣县产业集聚区
二、河南省新型工业化示范集聚区
邓州市产业集聚区、内黄县产业集聚区
三、河南省对外开放示范集聚区
郑州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郏县产业集聚区、永城市产业集聚区
四、河南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示范集聚区
鄢陵县产业集聚区、汤阴县产业集聚区
五、河南省产城联动发展示范集聚
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商丘市梁园产业集聚区、临颍县产业集聚区
六、河南省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
漯河东城产业集聚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
七、河南省数字化示范集聚区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周口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
八、河南省知名品牌示范集聚区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九、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示范集聚区
沈丘县产业集聚区、浚县产业集聚区、遂平县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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