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鹤壁市2014年度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鹤壁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我市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力争在全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及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根据《鹤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鹤知〔2007〕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鹤壁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的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重点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有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2.企业拥有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拥有6件实用新型或1件发明专利以上;

  3.企业重视专利的转化,转化率达80%以上;

  4.企业积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推荐2—3个企业,组织企业填写《鹤壁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申报书》,并签署意见,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科。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2014年11月15日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艳玲 联系电话:3335796

  邮 箱:hebikj@126.com

  附件:鹤壁市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申报书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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