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鹤壁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鹤科〔2008〕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 2014年在我市企业中开展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管理。请按照《实施方案》中创新型企业的示范、试点要求,组织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及时推荐上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请登录鹤壁科技信息网(/),下载填报申报书和申报表,上报A4纸质装订材料各1份;推荐单位上报汇总表1份。
三、时间及联系方式: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鹤壁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艾振国 胡同森
联系电话:0392-3328151
电子信箱:hbskjjgxk@126.com
下载链接:1. 鹤壁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