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5-1049784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5〕4号
发布日期 2015-02-11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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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5〕4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2-11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春运任务圆满完成,根据《河南省春运指挥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春运〔20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鹤壁市春运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春运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为保障客货运输畅通、确保春运安全,按照职责明确有关单位分工:

  市春运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掌握春运动态,加强春运工作检查,落实春运安全责任目标,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铁路部门:加强客运组织,在售票、进站、候车、上车等环节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三品”的检查力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车,确保运输安全;加强货运组织,确保煤炭、石油、粮食等重点物资和节日物资运输。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春运客流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配运力;加强春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监管,确保符合营运安全要求;做好运力储备,预防旅客长时间滞留等情况发生;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管理,妥善安排市内交通服务;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严禁敲诈和拒载等行为;坚决杜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及时发布客流信息,科学引导旅客流向;做好车站、车辆的清洁、消毒工作,防止疾病的流行传播;制定可能出现的雾、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和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工作预案,遇到恶劣天气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公安部门:加强参加春运车辆的监管力度,强化路面交通管理和控制,严查长途客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规行为,及时做好超载旅客的转运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发生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时要尽快恢复交通;做好运输沿线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社会治安维护工作;在事故多发地段、易堵路段设固定执勤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安监部门:负责全市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春运期间出现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协调保障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学生、农民工的出行安全和有序流动管理及调控工作。

  供电部门:加强线路维修和电力调度,发生事故及时抢修,保证节日期间电力供应。

  工商部门:严格市场管理,严禁市场内乱设摊点。

  气象部门:做好春运期间的气象保障工作,特别是恶劣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宣传部门:协调新闻部门及时发布春运期间的气象预报、交通信息公告、车辆班次调整公告,为旅客出行和春运工作提供方便。

  石油公司:做好春运期间成品油的调配运输工作,确保春运车辆用油。

  三、工作重点

  1.强化源头管理。春运开始之前,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使其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加强道路货运市场的运输组织工作,保证充足运力,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积极探索建立客运企业和司乘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对全市春运客流途经道路进行提前排查治理,增加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地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2.加强道路管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对全市重要线路及乡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和施工、易结冰等危险路段,通过远端提示、远端引导、分流绕行等措施,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公安交管部门要与交通部门密切合作,依法防范超载行为,加强主要运输通道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组织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乘客较为集中场所的车辆调度和旅客疏散工作,加强对交通阻塞、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3.提高服务效能。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公安交管和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客运包车、微型面包车的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消除超员、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容易导致重大事故的违法行为;积极组织民警、志愿者并协调相关部门,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对报警求助的群众要热情接待,对不属于交管职责范围的事项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帮助。

  4.突出热点防范。针对浚县正月庙会客流量大、会期长、交通管理任务繁重的情况,浚县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城区和通往山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加大流动巡逻力度,确保参加庙会的游客、群众和车辆安全。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辖区大型群众性娱乐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演出、观看群众及车辆的交通安全,严防踩踏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发生。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广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关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春运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2.强化部门配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督促检查。县区和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齐抓共管,确保春运工作安全高效有序。

  3.提高服务质量。各部门要通过在车站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完善服务设施、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乘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广泛宣传春运政策及信息。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高铁、铁路、汽运车次调整情况,发布天气、道路交通状况等动态情况。

  4.做好信息报送。从2015年2月4日开始,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定期上报春运工作动态信息。正常上班时期每周一、三、五(春节放假期间正月初七上报节日期间春运情况)上午9时前向市春运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地、本部门春运工作进度,包括旅客发送、路况信息、滞留人数、春运工作动态等信息;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要一日一报,遇有突发情况要随时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置。春运结束后,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18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市春运指挥部办公室。

  各县区和市春运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于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级本部门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办公室人员、联系电话、值班方案、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市春运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魏锴、周策;联系电话:0392—3362422、13939215138,节假日及夜晚:0392—3316159;传真:0392—3300069;电子信箱:hbdiaodu@163.com。

  附件:鹤壁市春运指挥部成员名单

  2015年1月28日

  
附  件

  鹤壁市春运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胡润身(副市长)

  副指挥长:刘宏麒(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向东(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卫万锋(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树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邓光侠(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栗进峰(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晓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翟春城(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邢文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兴杰(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支队长)

  孟丽丽(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  雷(浚县常务副县长)

  侯振旗(淇县副县长)

  常文君(淇滨区副区长)

  张建宇(山城区副区长)

  张育文(鹤山区副区长)

  郭志红(鹤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付海(鹤壁火车北站站长)

  张林生(鹤壁火车站站长)

  李  翔(高铁鹤壁东站站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潘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光侠、李树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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