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5-1242168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5〕69号
发布日期 2015-09-17 成文日期 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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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鹤政办〔2015〕69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9-17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坚持“疏堵结合、多元利用、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的原则,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主线,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完善收储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利用,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

  (二)目标任务。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杜绝焚烧秸秆现象,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4%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秸秆禁烧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网格化布控。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关键靠政府强力推动、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层层制定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要实行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到位,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

  (二)加强监测预警。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要切实加强“三夏”“三秋”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加大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力度,保障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要加强与环保部卫星应用中心及省环保厅、气象局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火点遥感监测信息及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等监测信息,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县区要切实保障秸秆禁烧工作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三夏”“三秋”期间,要积极组织人员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巡逻队等,深入田间、农户,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督导巡查。严格按照禁烧监管责任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要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将焚烧秸秆现象降到最低限度。

  (四)推进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根本途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争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问题。

  1.努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有效整合农机资源,强化技术指导,制定技术路线,保障农业机械,以机械的投入扩大深耕还田面积,确保秸秆直接还田。当前要把机械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各县区和农机部门负责把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村,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现有农机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包括农机具维修、农机手培训、农机作业会战等,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效率。通过调查摸底,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农机缺口大的地方,新购置一部分秸秆还田机械。秸秆还田机械要和深耕深松机械配套起来,防止还田后得不到掩埋继续焚烧的问题。采取召开不同形式现场会等措施,加强技术指导,提高还田质量。

  2.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化。重点推广秸秆饲料加工调制、全株玉米青贮、秸草搭配饲喂等秸秆养畜先进实用技术,鼓励生产优质秸秆生物饲料、秸秆型全混合配合饲料、秸秆压块饲料等,因地制宜推广一体化机械青贮、专业合作社青贮,形成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精细化分工、市场化运作格局。市畜牧局要积极引导草食型养殖企业试验示范生物菌发酵、微生物青贮、青贮专用玉米种植加工等先进技术,努力扩大过腹还田面积;积极培育秸草加工企业,促进秸秆饲料的商品化供应,提高秸秆饲料化率。

  3.进一步改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方式。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秸秆高效有机肥、秸秆二氧化碳肥料、秸秆生物反应堆等先进堆肥技术,增加土壤腐殖质,改良土壤,提高保水保肥性能。继续抓好高温积肥、生物菌沤制有机肥、果园深埋及秸秆覆盖培肥保墒等常规技术的推广。

  4.扩大提升秸秆基料化规模和水平。建设秸秆食用菌生产基地,重点发展秸秆栽培优质、高产食用菌,不断优化菌种制作、培养料配制及出菇管理,积极推广草菇、鸡腿菇、杏鲍菇等品种工厂化生产技术,培育一批食用菌产品知名品牌。市科技局要把此项技术作为科技推广项目,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加强与科研院所的联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引进先进技术,培育优良菌种,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5.强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建设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及生物质天然气等高质化利用项目,稳步推广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技术,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各县区及市发改委、财政局、畜牧局、农业局要积极申报项目、筹措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抓好现有生物质天燃气项目谈判对接,促其尽快落地。围绕浚县、淇县、淇滨区秸秆和畜禽粪便的优势,开工建设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群众和企业双赢的生物质天燃气项目。

  6.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各县区要按照市结构调整总体规划,适当推广扩大饲料玉米面积,改单元化种植为粮—经—饲多元化种植;进一步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林、菜、药、油作物面积。

  7.抓好秸秆收储清运。积极引导支持秸秆经销大户和秸秆销售经纪人,采取“公司 农户”模式,有序开展秸秆收购工作,推进农作物联合收获、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实现粮食与秸秆分类收获、分别处理,做到收割一块、清收一块、种植一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建立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和县区督导为主、乡镇(街道办)和村具体落实的体制机制,在全市形成市、县、乡、村4级责任体系。

  (二)明确职责分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各县区、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同时要会同畜牧、农机、科技部门加大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切实有效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饲料生产、食用菌开发和沼气利用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和立项,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奖惩政策,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焚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焚烧行为。气象部门负责焚烧秸秆卫星遥感监测,及时提供焚烧点卫星遥感资料。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焚烧秸秆造成毁损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积极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谋划秸秆综合利用工业企业项目并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公安部门负责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监察部门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消防部门负责及时处置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秸秆焚烧现场。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协调新闻媒体曝光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

  (三)注重政策引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和制定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优先安排。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按规定减免有关税项。科技部门要加大秸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等研发推广力度,对秸秆打捆机械化技术、秸秆储存技术、秸秆规模化利用技术等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秸秆收贮堆放场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范围。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机具购置、秸秆收储等贷款的支持力度。

  (四)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在每年原有支持沼气建设、农民合作社等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秸秆沼气和新技术开发,秸秆还田机推广、秸秆青贮、利用秸秆发展食用菌等。统筹安排现有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优先支持秸秆产出量大的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先进县区,优先支持秸秆利用量大、经济效益好、有示范推广作用的企业,优先安排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加大对购买与秸秆还田相关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各县区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需要。

  (五)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区要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和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途径,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舆论氛围。

  (六)严格考核奖惩。开展问责约谈,凡发现4个以上秸秆着火点的,市政府约谈着火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凡发现8个以上秸秆着火点的,约谈着火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对无视约谈问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不力、再次成为约谈对象的,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实施经济奖罚,以县区为单位,每出现1个着火点,除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区财政50万元外,市财政局再直接扣除5万元,专款专用于奖励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区、市有关单位。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深耕深松工作的地块给予适当补贴。实行通报制度,“三夏”“三秋”期间,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新闻媒体,每天对全市秸秆焚烧、处罚情况等进行实时通报。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鹤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5年9月15日

  

  附  件

  鹤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文彪(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胡润身(副市长)

  副  组  长:张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宏麒(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志广(市农业局局长)

  袁  远(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刘家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向东(市发改委副主任)

  画宏图(市公安局副局长)

  和运宏(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树文(市畜牧局副局长)

  贾庭福(市农机局副局长)

  孟丽丽(市气象局副局长)

  马明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  峰(市森林公安局政委)

  李德顺(浚县农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金志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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