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财办非税〔2015〕33号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
公布鹤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乱收费,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15〕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2015年收费政策变化情况,我们整理编制了《鹤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后,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变化的,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各县财政部门要公布本地区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于本地区按照规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需要将项目标准批复文件在公告中列示。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举报机制,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各级财部门要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表:
鹤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