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6-1399429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6〕7号
发布日期 2016-03-10 成文日期 2016-03-04
标签: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鹤政办〔2016〕7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10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唐远游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牵头、责任单位。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全面完成,2016年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3次向市政府报送落实情况。

  一、突出三项重点,增强发展后劲

  1.提升开放招商实效。延续定向招商、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等好经验好做法,更加注重引项目与引资金、引智力与引平台相结合,更加注重企业联合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进行整体招商,更加注重优质项目引进来和优势企业走出去,力争每个县区都在龙头企业引进、产业集群化链式转移承接上取得新突破。组织承办好快餐食品博览会等特色招商活动,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着力引进100个重点招商项目,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增长5%,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增长8%,进出口总值增长7%。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12个重点产业推进组、4个驻地招商组、市食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以提高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效率为重点,抓住开工、竣工、谋划等关键环节,强化观摩点评、联审联批、督导考核等关键举措,着力推进120个重点建设项目,尤其是总投资195亿元的31个国债资金项目,确保全年新开工项目60个、竣工项目26个,完成投资365亿元。突出战略支撑、引领带动,争取新谋划项目200个以上,增强项目建设接续动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12个重点产业推进组,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3.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强化问题导向和服务、责任意识,完善市县上下联动和部门横向协调解决机制,支持商会、协会等发展并发挥作用,深入推进银企对接、用工对接、产销对接、产学研对接。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降低税费负担、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等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选择100家重点企业进行分类帮扶,帮助一批优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稳定“增长点”;帮助一批暂时困难企业恢复正常生产,控制“下拉点”;帮助一批陷入困境企业挖潜增效、盘活资产等途径加快转型突破,减少“出血点”;帮助一批丧失自我修复能力企业通过关停并转、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重获新生,化解“拖累点”,引导支持企业通过内部管理挖潜,实现降成本、增效益。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12个重点产业推进组,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鹤壁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二、加快结构性改革,提高质量效益

  4.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力争年产350万吨重油煤焦油和工业气化岛项目开工,扎实推进华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等2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9亿元以上,力争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

  牵头单位:市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组、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绿色食品产业,筹备用好食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研究设立食品产业集团、快餐食品研究院,建成投用市食品安全检(监)测项目,扎实推进年产50万吨中式营养快餐等7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亿元以上,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亿元。

  牵头单位:市绿色食品产业组、食品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6.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产业,积极发挥鹤壁汽车电子产业集团引领作用,加快汽车零部件与金属镁、军民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年产400万套国际高端出口电线束等13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7亿元以上,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

  牵头单位:市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产业组、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7.镁精深加工产业,培育壮大河南镁业公司、河南镁产业联盟及金属镁企业联合体,加快组建市镁应用技术研究院,推进军工超高强镁合金等项目落地和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扎实推进年产2000吨镁合金薄板等3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亿元以上,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亿元。

  牵头单位:市镁精深加工产业组、金属镁产业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8.现代家居产业,打造智能家居、特色陶瓷、家居型材等产业联盟,完善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网络服务等配套功能,壮大现代家居、新型陶瓷、智能灯具等专业园区,扎实推进年产84万套星级家具及整体橱柜等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8亿元以上,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40亿元。

  牵头单位:市现代家居产业组、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9.支持纺织服装服饰等产业提档升级,提高竞争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10.新型物流业,突出冷链、煤炭、电商、保税等特色物流,积极搭建发展、供需、融资、人才等服务平台,发挥好服务业领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差异化发展水平,煤炭产业园区等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谋划建设快递电商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新型物流产业组、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11.休闲旅游业,持续推进旅游资源整合、产品策划、提质增效等工作,加快淇河生态区、浚县古城、旅游综合体、文化旅游风情街等建设,9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7亿元以上,组织举办好精品节会,接待游客、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5%和20%。

  牵头单位:市文化创意和休闲旅游产业组、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旅游局

  责任单位:鹤壁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12.网络经济,深入实施“互联网 ”行动方案,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引进建设一批有特色、有品牌的线上线下结合实体店,打造融体验、营销、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抓好淇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邮政电商孵化园等建设,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9亿元以上,积极申创电子商务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网络经济组、商务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13.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发展网络文化、数字服务等新兴产业,促进文化创意与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特色民间工艺等融合发展;依托山城区石林、浚县古城等资源,推进文化旅游、影视拍摄一体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化创意和休闲旅游产业组、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14.健康养老产业,推行医养结合,加快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建设,谋划建设健康服务与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融合发展的健康养生基地,总投资20亿元的养老园区、医疗养老中心完成投资7亿元以上,增强养老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市健康养老产业组、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15.积极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商务会展、现代商贸等服务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三、提升农业水平,促进稳产增效

  16.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在鹤浚快速通道周边、淇河沿岸、南水北调工程两侧,建设一批都市生态观光农业园区;在西部山区、丘陵地带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培育古朴村落、美丽田园、农耕文化等特色旅游和休闲观光品牌。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探索建立“一控两减三基本”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体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创建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县。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南水北调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17.提高农业物资装备和技术水平。扎实推进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高标准粮田建设提升等,完成81个万亩示范片高产创建任务,新建高标准粮田16万亩,深入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创建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市,争取国家农业气象人工气候室项目落地,抓好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深入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提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率。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气象局、水利局、农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科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18.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45%。强化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实用技术培训,培育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合作社装备、作业服务等能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家庭农场100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标准化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市。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19.壮大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壮大优质粮食、优质畜禽、良种育繁推一体化、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创建力度,新发展省级产业化集群和示范集群各1个、无公害粮田2万亩、小麦种子繁育基地1万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7家,建设一批品牌优势突出、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盟。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科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0.强化信息科技支撑。加快中国智慧农业研究院、农业硅谷产业园等建设,推动互联网与农业加速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 农业”。提高农业物联网应用水平,新增益农服务社100家,在一批蔬菜标准园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智能物联系统。整体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11个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全面建成投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农科院、供销社、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四、加快城乡建设,统筹一体发展

  21.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淇滨区城区与开发区、淇水湾片区联动建设都市功能区,建设好高铁广场城市综合体、电子新城核心区、高速高铁以东片区,促进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加快鹤淇一体化进程,努力打造功能统一协调、有机相连、特色鲜明的城市核心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22.统筹提升老城区建设发展,支持山城区申报开展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先行区,支持鹤山区深化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发展,继续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浚县老城改造提升和新城规划发展,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壮大县域经济。

  牵头单位:市老城区统筹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浚县政府

  23.完善重点镇配套设施,加快建成一批现代化小城镇。稳妥实施城中村、城郊村城市化改造,按照城市标准建设管理新型社区。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4.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坚持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乡村经济发展,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和发展活力。高标准规划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带、城乡一体化示范镇、美丽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力争60%以上村庄建成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20%以上村庄建成示范村。科学保护利用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进一步激发生机与活力。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民政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5.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推动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落户城镇,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落实居住证制度,加快村改居步伐,努力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部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农业局、房产管理中心、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6.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确保大海线、鹤浚快速通道、东大线改扩建工程竣工通车,开工新老区快速通道拓宽改建工程,力争新老区市域铁路开工,建设农村公路230公里,持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和公共停车场,新增一批新能源公交车和公共自行车,加大公共自行车向沿淇河风貌带和老城区投放力度,方便市民出行。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全过程,争取开工海绵城市项目206个、完成投资23亿元,探索建立标准规范体系,高标准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市年度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启动钜桥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投用鹤淇电厂配套供热管网,市区新增供热覆盖面积2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7.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完善等工作,完成县、乡镇总体规划编制。提高城市和县城精细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水平,规范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物业服务,整治提升公共厕所、农贸市场、道路及配套设施、消防安全等,持续治理脏乱差,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智慧平台作用,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强化重点区域和路段交通整治,完善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做到安全有序文明出行。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数字鹤壁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五、夯实载体平台,提高支撑能力

  28.推进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树立集群、创新、智慧、绿色理念,加快由规模扩张向量、质并重转变,由要素高强度投入驱动为主向投资、创新双驱动转变,着力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重点打造清洁能源与新材料、绿色食品2个千亿级,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500亿级,镁精深加工、现代家居2个超百亿级产业集群。积极引进设立产品、产权交易平台等,着力解决产业配套、金融支持、土地保障、人力资源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集聚产业、企业、人才、资金等服务能力水平。落实完善产业集聚区与行政区域管理套合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集聚区成规模、提层次、上星晋位,力争省级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9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0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5亿元,争取新增1个二星级产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组、绿色食品产业组、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产业组、镁精深加工产业组、现代家居产业组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河南能源鹤煤集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9.推进服务业“两区”扩容增效。坚持促集聚、育特色、提服务、强融合,商务中心区重点吸引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电商服务平台等功能性机构入驻,加快二次招商步伐,提高签约入驻率,力争进入省“十强十快十先”行列;特色商业区以龙头引进带动整体开发,持续做大特色产业规模。培育壮大服务业集群,制定年度“两区”建设专项方案,加快国家863科技创业园等亿元以上项目建设,确保“两区”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30.推进口岸功能完善提升。完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功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和沿海港口城市关检合作,健全大通关服务体系,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做好综合保税区申建和国际商品城相关工作,积极打造全省一流、辐射豫北的区域性开放平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

  责任单位:鹤壁海关、鹤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淇滨区政府

  六、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内生动力

  31.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全面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方面,政府能通过购买服务获得的不再直接承办,能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3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和活力。对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功能分类和职能定位,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建鹤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管资本为重点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整合优化全市投融资平台,壮大市级投融资平台规模,提高市、县区协同投融资能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经济建设投资集团、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府金融办

  3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营改增试点和消费税、资源税费改革工作,做好税收征管体制综合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34.深化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不同层级整合涉农资金的有效方式,积极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流转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35.扎实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全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市建设,启动“互联网 ”研究院、大数据创新空间等二期项目,力争新建科技创新园、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4家,增强协同创新能力。新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4家,实施8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5项关键核心技术,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院士工作站1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13家,引进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化学研究所等合作共建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争取在谈的4所科研院校合作尽快取得实效,持续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探索建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开展好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推广工作,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创新突破的好趋势。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数字鹤壁信息中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36.深化与域外银行、保险机构、投资集团的合作,加大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力度;鼓励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挥好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作用,做好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实施信贷业务主办银行、金融机构抱团帮扶等制度,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农信办,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37.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企业家梯次培养,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加快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工人和科研型人才引进培育,缓解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现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

  38.建设好国家首个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和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地复垦,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编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七、提升生态成效,建设美好家园

  39.推动绿色发展成品牌。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五林共育”行动,建好防护林、培植用材林、发展经济林、扩展能源林、保护特用林,完成造林和补植补造18万亩。顺应自然保育生态,整治提升淇河、汤河、卫河等河流,加快国家湿地公园、淇河下游湿地公园等建设,使淇河永葆生机活力;开展“五水共治”行动,治污水、防洪水、用雨水、保供水、抓排水,完成棉丰渠、天赉渠、二支渠、护城河等水系改造工程量的60%,努力消除黑臭河。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开展“五边共美”行动,提升公路边、铁道边、河流边、山坡边、街巷边的绿化、洁化和美化水平,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使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0.推动低碳发展上水平。大力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力争示范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和传统产业节能减排改造。开展“五气共管”行动,着力降工业废气、控燃煤烟气、减汽车尾气、消城市扬尘、除油烟废气,高标准完成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和清洁生产改造,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1.推动循环发展提层次。围绕创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市,出台实施《鹤壁市循环经济条例》,完善循环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体系,注重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加快实现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技术、标准、服务转变。推进宝山产业集聚区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等项目建设,推广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提高资源、能源产出率。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等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42.健全生态保护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及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制度,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怠政失职行为。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探索建立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态环境突发性灾害事件应急机制,探索设立节能减排投资引导资金。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和重点领域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五节共推”行动,做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和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工作,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编办、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八、注重传承创新,打造文化强市

  4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鹤壁好人”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向善向好良好风尚。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倡导全民阅读,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文明程度。加强互联网舆论引导与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发改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4.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市综合活动中心建成投用,市图书馆新馆、市档案馆实现搬迁,开工建设市科技馆、城市规划展览馆、鹤壁好人展示馆,统筹推进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活动场所等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暨体育公园体育场馆主体完工,市体育中心启动建设。实施好常态化文艺演出、公共文化进基层、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惠民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做好大赉店遗址环境整治和大运河、黎阳仓遗址保护展示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5.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互联网等融合发展,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互动。围绕民俗文化、淇河文化、殷商文化、军事文化、诗歌文化等,大力引进知名文化企业,促进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提升民俗文化节、文博会、环淇河自行车赛等层次水平,打造一批特色活动和艺术精品。办好市十届运动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结合“中原文化丝路行”,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

  牵头单位: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旅游局、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传播方式方法。

  牵头单位: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编办、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

  47.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扶贫政策,创新开发方式,夯实脱贫基础,补齐贫困短板,启动2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2000名西部山区贫困群众扶贫搬迁,力争1.5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成盘石头水库第三期移民搬迁,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盘石头水库建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8.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坚持以创业创新带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就业,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做好重点群体、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妥善解决化解过剩产能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问题,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多渠道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和农民收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49.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扎实做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全省统一相关工作。落实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1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以上、75%左右,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探索建立城乡大病保险向贫困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倾斜机制,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增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保障能力,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4000元和3000元,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全部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实施残疾人帮扶活动,对6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红十字事业,鼓励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更多温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残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妇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0.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以去库存、促消费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促进新市民在城镇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主要通过货币化补贴、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解决公租房新增需求。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5000套、新开工595套,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

  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51.统筹教育均衡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年生均经费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以解决“入园难”“大班额”等为重点,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9所、建设中小学5所、改造薄弱学校12所,全市中小学超大班减少20%、大班减少10%。深入实施职业教育二期攻坚工程,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创建、国际化职业教育合作,提升办学层次和本科办学水平。以完善助学资助体系为保障,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让贫困家庭孩子有机会接受更好教育。启动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2.改进公共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抓好三甲医院创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村卫生室等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分级诊疗。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免费为城乡常住居民提供14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引进使用好医疗卫生人才,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3.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和暴恐活动。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服务、帮扶等工作。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问题。加强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化解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促进社会治理多元化参与,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4.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鹤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进一步解决好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遇到的困难问题,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对台、统计、档案、史志、地震、人防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台办、科协、工商联、档案局、统计局、史志办、科技局、人防办

  十、建设高效廉洁政府

  55.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着力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再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涉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好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依法公开、动态调整部门及相关中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完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该管的管好。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探索推进市县区行政审批一体化改革和“互联网 政务服务”,完善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编办、发改委、商务局、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制度,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启动“七五”普法。深化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7.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全面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支持各级公务人员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持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提高执行力和行政效能。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水平,提升公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督促检查、纠错问责机制,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及“最先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5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正风肃纪,使广大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的党规政纪教育。强化行政监察、审计等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以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2016年3月4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