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争创全省百强乡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争创全省百强乡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6-1516022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6〕47号
发布日期 2016-08-26 成文日期 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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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争创全省百强乡镇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6〕47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8-26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争创全省百强乡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9日

  鹤壁市争创全省百强乡镇工作方案

  为加快乡镇发展步伐,增强乡镇综合竞争力,提高乡镇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发挥乡镇对县区及全市发展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遵循乡镇经济规律,以争创全省百强乡镇为抓手,突出壮大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生态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效增强乡镇集聚带动和服务周边的能力,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活力迸发、魅力彰显的现代化乡镇。

  (二)基本原则。一是统筹推进。充分认识到争创全省百强乡镇对整体发展的带动作用,将其纳入乡镇发展大局、通盘考虑,促进乡镇工作协调展开。二是强化支撑。发挥乡镇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产业类别和发展模式,走差异化特色发展路子,壮大乡镇产业规模,夯实乡镇发展基础。三是创新机制。完善乡镇统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立足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创造良好的乡镇发展环境。四是生态改善。优化乡镇发展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加强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镇发展质量。五是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三)主要目标。乡镇特色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乡镇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力争山城区石林镇、浚县王庄镇、淇县庙口镇率先迈入全省百强乡镇行列,其余乡镇在全省排名均实现前移(2015年河南省乡镇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全面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镇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鹤政〔2015〕2号),充分发挥乡镇比较优势,因地制宜重点发展粮食精深加工、畜禽养殖及加工业、都市生态农业、家具和设备制造业、休闲旅游业等,积极主动参与市场分工,既针对性地引进项目、资金、人才,又引进技术、机制和管理方法,形成“一镇一业、产兴镇兴”的特色乡镇产业发展格局,为促进农村人口转移、聚集夯实基础。积极引导特色产业向乡镇产业、区位、交通运输等基础条件好的区域集中,认真搞好企业服务,更好地发挥集聚效应,拓展乡镇财政收入渠道。

  (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水平。深入推进高标准粮田和田间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乡镇粮食产量稳定;推动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扶持大型农机农技、植保专业合作社发展,增强装备和作业服务能力。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社。建设乡镇土地流转中心,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涉农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建立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三)大力推进镇村联动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中心村为重点,加快健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镇区管理,逐步优化镇区发展环境。统筹紧邻村庄或周边村庄各类设施建设,有序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周边覆盖、延伸、共享,促进镇村各类资源科学合理布局,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农村人口扶贫攻坚,稳步推进偏远的、规模小的村庄农民集中居住。

  (四)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镇区集中供水能力,统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效扩大农村集中供水覆盖面;建立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合理收费机制,保障供水设施运行。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广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逐乡镇制定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案,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临城乡镇集中运往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偏远乡镇、村庄实行联户填埋模式集中处置。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实现城乡道路无缝对接;优化县乡村公交路线网络,适度加密车辆通行班次。加快完善覆盖全域的高速通信骨干网和宽带网络。

  (五)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农村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补齐贫困村教育短板;结合人口和生源变动,适度集中、规模办学,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加大乡镇卫生院、图书室、文化站等建设力度,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提高乡镇、村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合理利用民间艺术、传统技艺、民俗文化等遗产,保护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延续乡镇历史文脉。加快信息益农服务社建设和应用,推动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发挥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作用,加大粮食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技能培训网络,推动全民创业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六)持续深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抓好农业生产面源污染防治,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积极引导扩大有机肥生产和使用规模,支持和鼓励乡镇实施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便等废物利用项目;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力争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严格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监测。稳步实施林进人退工程,推进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严格河道水系保护。深入开展生态村镇、园林镇、文明村镇等创建工作,塑造现代乡镇新形象。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产业扶持。支持乡镇加快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充分考虑其用地需求,在县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镇域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乡镇设点开展业务,吸引各类民间资本进入或直接投资兴业、创办领办开发项目、承包经营公共服务设施。协助乡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

  (二)强化财政投入。集成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各方面支持乡镇和农村的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纳入全省百强乡镇建设和镇村联动建设。对纳入全省百强乡镇的,按规定计提各项基金后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各县区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市政设施配套费全部交由乡镇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当年新增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留给乡镇用于发展特色产业。

  (三)规范统计管理。进一步理顺统计渠道,县区统计部门要将乡镇辖区范围内大中型企业、产业集聚区内相关企业的统计数据,纳入到乡镇经济范畴统筹进行计算,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开展村级统计人员培训,保障统计人员和办公条件到位,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准确。按照统计工作规范化要求,妥善保管统计资料,完善畅通统计网络。

  (四)引导人口聚集。认真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鹤政〔2015〕25号)要求,全面放开乡镇落户限制,实行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按要求合理保留进入镇区农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合理补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妥开展以原有宅基地置换镇区住房试点。

  (五)健全社会保障。加强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探索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管理体系。对镇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灵活就业的,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六)统筹城乡改革。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赋予其部分县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土地、林权等资源价值显化。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权属,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加大脱贫攻坚扶持力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按时脱贫。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百强乡镇创建工作,认真开展排查,结合本方案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扶持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配套和实施工作,为乡镇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乡镇在全省的综合排名作为县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成绩突出的,由县区政府给予资金奖励,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排名下滑的,由县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制定具体赶超措施;连续两年出现下滑的,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追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广泛地组织好宣传,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宣传表扬,对推进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加快形成全社会支持乡镇发展、争创全省百强乡镇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5年河南省乡镇评价指标体系

  附  件

  2015年河南省乡镇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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