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2016年,鹤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个环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市再次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位列全省第3名;经省政府法制办推荐、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备选试点市,是全省唯一的省辖市试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在我市成功举办,现场观摩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2016〕20号)要求,现将我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法治与发展紧密结合。站位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围绕稳增长保态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扶贫攻坚、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效能等重点难点工作,坚持依法合规、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原则,在深入研究法律政策、全面吃透情况、反复沟通论证基础上,研究了措施、出台了方案、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实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保留70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在5个工作日以内,成为目前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的省辖市之一,探索形成的“项目要素、审批流程、服务方式、动态管理、监管机制”五个标准化和“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发展评价”三个体系,受到中编办充分肯定。针对政府投资项目进展“繁、慢、乱”问题,印发实施了《关于持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优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能。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印发实施了《鹤壁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从61项创业创新事项、105项便民利民事项中取消19项繁琐手续和无谓证明。清理公布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加强中介服务监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继续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印发实施了《关于发布各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严格确定各部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做到权力清楚、责任明确,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各县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比省规定时限提前2个月完成。出台了《鹤壁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在交通运输、商务、卫生计生、国土资源、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执法领域整合了执法队伍,归并了执法职责,理顺了执法体制,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浚县、淇县、淇滨区及鹤山区已获省政府批准,山城区有望近期获省政府批准,我市该项工作将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改版市政府门户网,提升全市政府网站群,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通过市新闻发布厅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安排相关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30多场,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公开各类信息2.1万多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鹤壁市政府网站在2015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中位居第3名,在第十四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排名第47位,连续9年保持全国百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议题、市政府所有文件合同法制前置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出台文件。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议题96件、政府合同54件,确保了重大决策合法、适当。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着力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严格程序、加强监督。今年以来,共审核市政府文件230份,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6份,审查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备文件65份,纠正不当文件4份。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研究废止涉及政策优惠类的规范性文件5份;在鹤壁政府法制网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栏目,及时公布清理结果。积极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把地方立法作为推动全市工作的“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制定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并将与其配套的《建筑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纳入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目前正在调研起草。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我市出台了第一部政府规章《鹤壁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政府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制定出台了《鹤壁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政府聘请了1名资深律师和2家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单位派驻专职律师到市政府,更好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作用。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也按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各项工作。

三、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及时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全省“基层提升年”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采取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座谈交流、观看微电影等方式,推动服务型执法向纵深发展。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采取提示、约谈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基层和执法一线为重点,组织开展了行政指导案卷评查,从23份案卷中评选精品案卷,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在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设立行政调解室,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制定行政调解实施方案,规范调解流程,不断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积极参加了全省首届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公众评选活动,推荐上报了《营改增后我的第一张税票》等7部微电影微视频。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模式。印发了《关于推行“互联网 行政执法”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试点,建设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初步实现了监管任务清单化、监管工作标准化、监管过程和结果痕迹化。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发挥淇县地税局等5个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作用,积极培育市工商局等6个新示范点,以典型带动促整体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典型、淇县公安局局长王军着力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付诸实践,将“标准化、精细化”理念融入日常执法执勤中,被评为“河南十大法治人物”,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者。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六个一”措施。年初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采取建立一套执法岗责体系、健全一批行政执法规范、打造一个执法监督平台、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检查、组织一轮行政执法培训、评选一批优秀执法案卷等措施,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规范执法文书。印发了《关于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统一全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文书格式,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好重大处罚备案审查。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查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做到有备必审,共收到备案案件10件,对处罚程序不规范的3起案件提出纠正意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集中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组织人员对县区和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62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印发了评查结果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整改。采取明察暗访、电话回访当事人、问卷调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动态监督。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9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其认真整改落实。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诚恳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6件、政协提案183件,9月底前已全部办结。通过“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完善协调联动、督办反馈、通报考核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长热线办理群众反映问题6622件、市长信箱办理2453件,进一步提高了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发挥专门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目前共完成审计项目 22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651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9.16亿元,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0个,提出审计建议94条。严格推进行政问责,对违纪违规的147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面对行政复议应诉数量持续大幅度增加的新形势,在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方面,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扎实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能力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县区和市直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继续实施“两固定、一流动”的方式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即固定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窗口”)、固定材料(提供行政复议指南、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人员流动(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适时到岗),畅通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复议申请。改进审理方式,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7件,受理36件,审结33件,中止3件,法定期限审结率100%;已结案件中,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结案22件,纠错率66.7%,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行政应诉方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审判监督。今年以来,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件,已审结案件胜诉率100%。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成各类调解委员会993个,拥有人民调解员3656人。建立了21个个人调解室,开展了“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和“我的调解故事”微客宣传活动,推荐大河涧乡潭峪村调解委员会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人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了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明细卡制度,开展了“鹤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每年发送30万条免费普法短信。举办了全市“崇尚法治、共建和谐”等系列大型宣传活动。全力做好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纳入全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经费实际到位111万元,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实现5—8人的人员配置,全部设立临街一楼接待室,完善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坐席制值班值守模式。规范社区矫正。规范接收、调查取证、评估等流程,办理调查评估288件。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管理和刑罚执行等工作,确保了我市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稳定。

七、完善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机制。认真安排部署。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召开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法制工作会,印发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此进行安排部署。3月8日召开的市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市长唐远游用三分之一的篇幅强调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听取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创新完善载体平台,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学法与市政府整体工作相结合、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相结合、与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相结合,今年以来共集体学习了《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等多种形式,分级、分层次、有重点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依托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组织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和县区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了培训。邀请省法制办专家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暨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市直执法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新申请办证执法人员、城管执法人员等620人参加了培训。

八、健全依法行政推进机制。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长效机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着力抓好落实、尽力改革创新、全力提升求进“三力”并举,务求取得实效。加强法制力量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增设依法行政指导科、法规备案科2个正科级科室,增加1名工作人员。县区政府、市直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也增加了专职人员,强化了工作力量。全市法制机构坚持“责任、服务、求实”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提升服务水平,注重追求实效,努力保持良好形象。落实完善法制机构定期交流和工作月通报制度,加强互学互鉴。严格考核考评。及时印发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坚持日常考核与实地考核有机结合,逐个单位下发考核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执法案卷存在问题较多的,采取下发监督检查建议书、现场指导交流等方式,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和各种载体作用,积极有效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改进和加强信息工作,今年以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省政府门户网站、河南政府法制网等采用我市信息190余篇。

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追求一流学习先进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存在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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