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透明度,维护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及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我委近期将组织召开鹤壁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等事项的必要性、方案、可行性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17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参加人8名。浚县、淇县各1名,由浚县物价所、淇县发改委推荐;市区6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4名,随机选取,由市消协推荐2名。2.经营者和相关利益方代表3名,由市教育局推荐。3.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4.政府部门代表3名,由市维稳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推荐1名。 5.相关领域专家1名,由市发改委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有意参加者可自愿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鹤壁市常住居民;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真实反映意见,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评议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月9日至1月13日8:10-12:00,14:30-17:30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213号市发改委901房间。电话:0392-3327796。2.推荐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报市发改委。3.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新闻媒体由市发改委邀请。

  鹤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