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鹤壁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公    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委决定组织召开鹤壁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 1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鹤壁市发改委十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听证人

  徐有增 王学亮 于  涛

  三、听证会参加人

  王自英 吴继园  马俊叶  冯志明  韩培银  吴晓华  王彦诏

  张德亮 张文香  宋树国  李俊波  张自力 池保军 辛晓哲   徐  毅  郑国宝  李瑞海

  四、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市直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840元,市直市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740元;县区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740元,县区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不超过580元。

  方案二:市直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860元,市直市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760元;县区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760元,县区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不超过600元。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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