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典型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牵头部门、县区节能减排示范办: 按照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谋划工作 (一)2016(二)上报材料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简介(附件1),并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简介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尽量详实、语言表述清晰明确、文字精练,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上报时间。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5月9日(下周二)下班前将项目申报有关材料(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市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拟于下周三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研究。 二、做好第二批项目评审准备工作 凡经过节能减排示范市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项目,请做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资金申请报告格式按照《关于报送鹤壁市2017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第一批)的通知》(鹤节减示范办〔2017〕4号)执行。示范办拟于5月25日组织专家召开第二批节能减排项目评审会议。请各单位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3号综合楼607房间)。 联系人 :原丽 付海波     联系电话:0392-3305029   电子信箱:hbxhb@126.com                                      2017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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