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牵头部门、县区节能减排示范办: 按照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谋划工作 (一)2016(二)上报材料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简介(附件1),并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简介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尽量详实、语言表述清晰明确、文字精练,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上报时间。请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5月9日(下周二)下班前将项目申报有关材料(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市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拟于下周三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研究。 二、做好第二批项目评审准备工作 凡经过节能减排示范市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项目,请做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资金申请报告格式按照《关于报送鹤壁市2017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第一批)的通知》(鹤节减示范办〔2017〕4号)执行。示范办拟于5月25日组织专家召开第二批节能减排项目评审会议。请各单位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3号综合楼607房间)。 联系人 :原丽 付海波 联系电话:0392-3305029 电子信箱:hbxhb@126.com 2017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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