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鹤壁市本级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的审计决定》(豫审投决〔2017〕26号),现将我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7月11日—17日),请予监督。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鹤壁市本级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的审计决定》共反馈我市问题2项,一是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及时将收到的房屋租金49.13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及时收回无补贴对象的廉租房补贴结余资金4.36万元。
2017年3月29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未及时上缴的房屋租金49.13万元交至示范区财政非税收入账户;2017年6月20日、6月23日,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分两次将廉租房住房补贴结余资金4.36万元交至开发区国库支付中心。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政策措施,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监督电话:0392—336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