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借智借力,助推鹤壁发展,决定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一批挂职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原则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符合挂职岗位专业技术要求,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二、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详见《鹤壁市2017年挂职博士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1),挂职博士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博士在挂职期内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每月在鹤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每年在鹤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体以协议合同约定为准。
三、挂职待遇
(一)挂职博士在挂职期内享受相应补贴,补贴采取基本补贴 绩效补贴的形式发放,基本补贴为每月2000元,挂职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绩效补贴。
(二)派入单位负责提供挂职博士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基本条件。挂职博士因公差旅费、通讯费由派入单位负责报销,在行政事业单位挂职的,按照规定享受挂任职务相应待遇标准。挂职博士探亲往返交通费用在规定标准内凭票由派入单位据实报销(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一往一返计1次)。挂职博士在我市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派入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挂职博士一定奖励。
(三)挂职博士在挂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我市住房、子女入学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挂职博士,可申报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荣誉评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人才填写《鹤壁市引进挂职博士人选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及《鹤壁市挂职博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鹤壁市人才办邮箱;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邮寄至鹤壁市人才办。
鹤壁市人才办联系人:林铎航
联系电话:0392—3316799
电子邮箱:hbrcb106@163.com
邮 编:458030
联系地址:鹤壁市委第一综合楼508房间
鹤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