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2017 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 年 7 月 27 日 2017 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   为提升我市生态文明水平,圆满完成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城市要求, 大力推进 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和 循环经济项目建设,争取全年建设示范项目 30 个以上,完成投资 15 亿元以上。加快完善循环经济体系建设, 全方位、全过程推进节能减排,争取 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 4.22%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2.39% 、 2.88% 、 2.09% 、 3.79%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6%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7% ,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4% , 为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抓住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示范期最后一年的机会,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和循环经济补环延链项目建设,打造亮点工程,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 (一)加快示范项目建设 1 .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把节能减排示范市与大气污染防治相结合,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对燃煤锅炉进行减排改造、改气或改电给予支持,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淇县天邦菌业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年产 5000 吨双孢菇工厂化生产建设等项目。 2 .蓝天碧水工程。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新、改、扩建项目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污水收水管网,改造提升城市雨污分流系统,治理城区内的河道沟渠;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在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实施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浚内河城区段黑臭水体治理;在环境提升方面,实施山城区枫岭公园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淇滨区沿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等项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工程;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完成城市禁燃区范围内居民“煤改电”“煤改气”任务,做好散煤管控工作和散煤替代工作;推进静脉产业园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发电等项目建设。 3 .绿色建筑行动工程。深入开展建筑绿色化行动,加快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创建行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中供暖、绿色照明等工程。低碳建筑方面,实施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旅游综合体二期绿色建筑节能提标等项目,建设智慧节能监测管理系统,对机关单位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方面,继续实施淇滨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城市路灯节能改造方面,继续实施淇县、淇滨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道路路灯改造项目;在集中供热方面,重点实施老城区集中供热(供气)等项目。 4 .绿色低碳交通工程。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完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和充电站网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建设淇滨区、淇县公共自行车系统和淇县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系统,改善交通能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源。 5 .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补链工程。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技术。把节能减排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光伏扶贫,重点实施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等光伏扶贫项目,为鹤壁传统能源基地的能源转型发展和清洁化作出贡献。 (二)构建循环经济生态体系 1 .完善循环经济农业体系。培育构建“种植业—秸秆—板材、发电综合利用”“养殖业—畜禽粪便—沼渣 / 沼液—种植业”等循环利用模式,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粪便收集、贮运、处理、利用设施,推动规模化养殖业循环发展;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利用畜禽粪便,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气沼气工程,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多种原料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推进沼渣沼液深加工生产有机肥。大力推广测土配肥、管道输水等先进技术,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2 .完善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完善工业链条,促进产业大循环。加快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步伐,加快建设蓝天鹤化工残废液资源综合利用、世通绿能 150 万吨 / 年煤焦油、煤沥青综合利用等延环补链项目。以建材产品加工为纽带,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厂污泥循环利用。依托国立光电等骨干企业,研发和推广新型节能环保产品,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3 .完善循环经济服务业体系。旅游业方面,推进旅游业开发、管理、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完善景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引导低碳旅游和绿色消费。大力倡导低碳旅游出行方式,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游客分类投放废弃物。 物流业方面,鼓励煤炭管带输送等新型物流方式,支持企业使用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方面,依托国立光电等设备生产及安装企业,引进一批节能环保工程承包企业,以工程承包带动本地环保装备制造,加快环保产业发展速度,实现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 4 .完善循环经济社会体系 。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结合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探索建立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 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倡导绿色消费, 鼓励和引导公民合理消费,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将再生资源制成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优先采购。 (三)完善政策机制 1 .强化机制创新。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机制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放思想,结合自身职责,围绕节能减排和循环发展要求,制定出符合鹤壁实际的政策措施。同时,为降低机制创新风险,确保能够落实,要广泛征求各县区、单位及相关企业意见建议,集体研究决定。各单位 7 月底之前要确定机制内容, 8 月底前出台文件, 10 月底前落实到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3 )。 2 .落实政策措施。我市已出台的《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关于印发鹤壁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政策措施要加强落实,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政策意义;强化宣传推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面向执法和服务对象的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性地加以实施,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各相关单位 10 月底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4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协调。 充分发挥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月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本月进展情况,听取县区、市直单位项目建设、机制创新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灵活运用短信、微信等方式,对项目进展慢、配套资金不到位、机制创新工作不积极等情况进行周通报、双周督导,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影响目标完成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鹤壁日报、鹤壁电视台、鹤壁广播电台等市级媒体作用,挖掘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亮点,通过专题报道、系列宣传、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开展立体式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实效,调动全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的理念。   附件: 1 . 2017 年鹤壁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           示范项目(已下达计划)推进计划表 2 . 2015 — 2016 年进展缓慢示范项目推进计划表 3 . 2017 年新出台机制创新任务分解表 4 .已出台配套政策和机制创新落实任务表 5 . 2017 年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分解计划指标和能    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指标计划 6 . 2017 年度循环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7 年鹤壁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示范项目 (已下达计划)推进计划表  
                            单元:万元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总计(共 26 个)     163293          
一、浚县( 1 个)                
1 浚县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浚县浚内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2017 浚内河(黄河路 — 浚州大道北)河道 3380 米;浚南排水沟(白云路 — 黄河路) 970 米,进行河道治理、截污管道及雨水暗渠建设 8537 完成施工图审查、清单,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实施拆迁,根据拆迁、清障进度,开始进场施工 对完成拆迁的区域进行截污管网建设 对完成拆迁的区域进行截污管网建设  
二、淇县( 7 个)                
1 淇县 淇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公司淇县光伏扶贫项目 2017 本项目主要在淇县 3 个乡镇 18 个村庄建设光伏扶贫电站 18 个,带动 935 户贫困户,总规模 4675 千瓦 4149 招投标结束 完成总工程量的 60% 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调试、并网发电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2 淇县 河南天邦菌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年产 5000 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建设项目 2017 新建厂房 5 栋,总建筑面积 14700 平方米,包括养菌、出菇、食用菌原料加工车间。购置蘑菇种植温控系统一套,冷库设施一套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工程 4779 完成食用菌原料加工、净化、冷库、包装车间及养菌车间的钢构主体及外板建设 完成食用菌出菇车间的钢构主体,开始进行种植车间厂房内地面平整硬化 进行食用菌种植车间厂房内地面平整硬化,开始进行设备采购 完成食用菌种植车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 淇县 淇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 2017 本项目主要对淇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办公楼 7290 平方米 6 栋既有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 576 工程招标 外墙保温等基础设施建设 内部施工及节能设备购置 10 月底完工  
4 淇县 淇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 2017 本项目主要对淇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 3700.7 平方米 3 栋既有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 379 设计和监理招标结束, 7 月初施工招标 室外、屋顶保温施工完成 外门窗等围护结构保温完成,节能设备购置完成 10 月底完工  
5 淇县 淇县交通运输局淇县公共交通充电系统建设项目 2017 项目总占地面积 30 亩,主要建设 120 个电动公交充电桩、风雨棚 2160 平方米;配套建设 3 台 1250 千瓦变压器和 1 套监控系统 1958 上旬完成项目招标,下旬进入工地开始基础建设 完成基础建设后,安装变压器 安装风雨棚 安装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并完成全部项目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6 淇县 淇县交通运输局淇县公共自行车项目 2017 规划建设 45 个租赁点、 1000 辆自行车、 1225 个车桩 964 完成招标工作 完成车桩安装 完成电缆铺设 完成自行车布置并投入使用  
7 淇县 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淇县第二综合办公区节能改造工程 2017 对淇县第二综合办公区 18647.62 平方米 10 栋既有建筑物实施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保温改造;采用集中供暖换散热器 522 组,改造卫生间、盥洗池 28 间,更换节能灯具约 980 套 1370 7 月初发布招标公告 各标段抓紧施工,推进工作进度 完成配电、采暖、变频空调的采购及安装工作 工程竣工  
三、淇滨区( 5 个)                
1 淇滨区 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壁市淇滨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环境提升工程 2017 本项目拟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 4 座(新建 2 座,改建 2 座),购置环卫车辆 18 辆(大型扫路车 4 辆,雾炮车 3 辆,洒水车 4 辆,洗扫车 7 辆) 1809 进地施工,计划 7 月完成土建工程的 30% 完成土建工程的 60% ,并完成 18 辆环卫车辆的采购 完成土建工程的 90% 土建完工,安装、调试设备,并组织竣工验收  
2 淇滨区 鹤壁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鹤壁市旅游综合体二期绿色建筑项目 2017 建设 68513.49 平方米的商业大厦和旅游大厦两栋绿色建筑。商业大厦为地上 13 层建筑,总建筑面积 39896.25 平方米;旅游大厦为地上 15 层,地下 1 层建筑,总建筑面积 28617.24 平方米 18770 完成旅游大厦主楼 15 层,商业大厦主楼 12 层 完成旅游大厦屋顶造型及女儿墙,商业大厦主楼 13 层 完成旅游大厦、商业大厦二次结构施工、内外粉刷、外墙装饰 完成旅游大厦、商业大厦二次结构施工、内外粉刷、外墙装饰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3 淇滨区 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 5# 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 2017 对淇滨区人民政府 5# 办公楼的主楼和配楼屋顶、外窗进行节能改造;更换卫生洁具;更换 340 套 LED 节能灯具、改造采暖系统,增加电动恒温控制器 260 完成招投标 完成外墙改造、屋顶改造 完成卫生间和水电改造 完工  
4 淇滨区 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淇滨区钜桥镇路灯智能化节能升级项目 2017 对现有的 500 盏普通路灯进行升级改造;采用企业自主研发的路灯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数据中心;新增智能终端、一体化灯杆 500 套,系统软件、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智能路灯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备 40 台套 2600 进行成果转化,研发出样品 路灯土建施工开始,定灯位、开槽挖沟。针对智能化路灯样品,测试各项性能指标 继续进行土建施工埋管等、批量生产地笼。根据测试结果调整路灯各项技术参数 浇筑路灯基础、铺设电缆,开始建设数据中心,同时进行批量化生产智能化路灯  
5 淇滨区 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壁市淇滨区农村垃圾收集及清运项目 2017 新建压缩式垃圾转运站 10 座。其中:大赉店镇、钜桥镇各 3 座,上峪乡、金山街道各 2 座;并配套移动压缩式垃圾运输车 5 辆,购置大号垃圾桶 7650 个,全封闭式垃圾池 240 个,电动三轮垃圾车 148 辆,柴油三轮垃圾车 20 辆,保洁工具 185 套 2183 确定施工图纸,完成前期招投标手续,协调施工方进地事宜 10 个垃圾压缩站同步进地开工,设备采购同步实施 加快施工步伐,协调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组织全面验收工作,设备安装到位,调试机械运行,达到使用条件  
四、山城区( 3 个)                
1 山城区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 2017 对山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审判大楼、立案庭大楼、汤河法庭、鹿楼法庭、法警楼共 8093.33 平方米进行节能改造。包括: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保温改造;供电线路及照明灯具更换;采用变频分体空调替代原有定频分体空调 621 完成设计,确定拦标价,同时准备招标工作 准备各项工程手续,在 8 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确定项目施工方 外墙、门窗等围护结构改造;供电及照明灯具改造;供水管路及厕所冲洗设施改造 分体空调、采暖系统节能改造。月底结束改造内容,制定验收资料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2 山城区 鹤壁市山城区园林处鹤壁市山城区枫岭森林公园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2017 对公园 5 处人工湖清理淤泥,新铺 2600 平方米人行步道,绿化面积 69100 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厕所 5 座、垃圾池 1 座,购置小型电动清扫路面车辆 3 辆,小型洒水车 2 辆,配置垃圾箱 20 个;新建太阳能及节能路灯 150 个,新建雨、污水管网 10300 米及配套检查井 150 个 1500 新建 LED 路灯 150 个,新建雨水排水沟 3700 米,污水管网 6600 米及配套检查井 150 个 新建标准化厕所 5 座,垃圾池 1 座,购置小型电动清扫车 3 辆,小型洒水车 2 辆,配置垃圾箱 20 个 对北部山坡上被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占用的广场进行治理,绿化面积 63500 平方米 对公园 5 处人工湖清淤,重新铺设 2600 平方米人行步道,对两侧重新种植绿化,绿化面积 5600 平方米  
3 山城区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鹤鸣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城区光伏扶贫项目 2017 在山城区石林镇 8 个省级贫困村 396 个贫困户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 总规模 1980 千瓦 1584 招投标结束 完成总工程量的 60% 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调试、并网发电  
五、鹤山区 (3 个)                
1 鹤山区 鹤壁市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017 铺设污水管网 15278 米、配套检查井 241 个。其中:红旗桥 — 汤河主管网 10888 米、设置检查井 156 个;政苑街 — 鹤山街南段 630.59 米、设置检查井 16 个;鹤山街东段 — 南街村南 859.35 米、设置检查井 21 个;鹤山街东段 — 井坡村西 2900.49 米、设置检查井 48 个 3200 启动鹤壁集污水管网建设,完成政苑街 — 鹤山街南段管沟开挖 完成政苑街 — 鹤山街南段管道铺设;加快红旗桥 — 汤河主管网建设 完成鹤山街东段 — 南街村南污水管网铺设 完成红旗桥 — 汤河等工程建设,完工投用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2 鹤山区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 2017 项目对鹤山区人民政府一号院、财政局、法院、检察院、鹤山街办事处、地税局共计 21598.57 平方米进行外墙、屋顶外门窗保温改造、灯具及相应供电系统改造;区政府一号院的集中供暖散热器改造,采用变频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对法院、检察院空调系统进行改造 1260 一标段完工;二标段外墙保温和中空玻璃安装完成 30% 。 三标段中央空调相关设施完成 30% 完成外墙保温和中空玻璃安装工程 60% ; 完成中央空调及相关设施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完成外墙保温和中空玻璃安装,工程量完成 90% 完成外墙保温和中空玻璃安装,工程达到验收标准  
3 鹤山区 鹤壁市鹤山区富民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6.5 兆瓦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2017 在鹤山区九矿广场街道、姬家山乡、鹤壁集镇的 27 个村庄新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建设规模 6.5 兆瓦 5200 完成项目公开招投标 8 月上旬完成项目设计,下旬开工建设 土地平整、光伏支架面板安装完成 50% 以上,并网接入完成 30% 以上 月底前全面完工  
六、示范区( 2 个)                
1 示范区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照明工程 2017 在示范区淇河南岸 8 条 11.34 公里的市政道路,采用半截光灯具、双侧对称布置等方式,安装智能化控制系统。项目新增道路路灯 629 杆,路灯 1108 盏 1100 沟槽及基础建设 灯具安装调试 问题路段的扫尾建设 完工验收  
2 示范区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示范区淇河生态风貌带景观系统节能工程 2017 朝歌文化园水秀工程;鹿台阁节能灯光工程;新建生态风貌带仿古照明系统,包括 13 类灯具,共计 735 盏;在泰山路淇河桥新建 LED 路灯 24 套和线性硬灯条等照明系统 1488 米 2856 亮化工程全部竣工验收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七、开发区( 1 个)                
1 开发区 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鹤壁市开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 2017 在开发区建成 4 个自行车租赁点,设置 130 个车桩,投放并运行 100 辆公共自行车 100 项目完工,完成验收        
九、市直( 4 个)                
1 市事管局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节能改造 2017 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换热站、暖气温控装置及建筑物照明节电 573 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全面开工;完成涉及节能改造拆除工作 完成空调系统与采暖节能改造施工 完成节能灯具更换,完成涉及节能改造恢复工程建设  
2 市事管局 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楼节能改造 2017 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换热站、暖气温控装置等改造;建筑物变压器、照明节电、卫生间节水器具及配套管道的改造 1157 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 全面开工;完成涉及节能改造拆除工作 完成空调系统与采暖节能改造施工 完成配电系统施工;完成涉及节能改造恢复工程建设  
3 市事管局 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鹤壁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智慧节能监测管理系统 2016-2017 本项目主要实现对全市教育机构学校、卫生机构医院 318 家(除去一期的 12 家)接入点、各乡镇中所属的政府派出机关单位 60 家能耗监测站接入点建设,及 19 家重点用能企业的监测点建设并接入 4186 完成市委市政府合署办公区实时监控接入点建设 完成中心机房及软件系统建设及独立办公楼单位实时监控接入点建设 完成全市县区以上公共机构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点建设 完成各县区统管办公区能耗监测站接入点建设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期限 2017 年度建设内容 2017 年年度投资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4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检验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2017 对建筑面积为 8327.54 平方米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检验楼外墙、屋顶、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并采用分体式直流变频空调对建筑空调制冷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500 项目监理、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 15 日前完成招标;外墙、屋顶、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 采用分体式直流变频空调对建筑空调制冷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工程竣工、调试验收、试运行  
备注:以上下达资金计划的 26 个项目按照节点计划推进;其余已确定建设尚未下达资金计划的项目,一律按照 10 月底完工倒排工期,同步督导推进。            
附件2                      
2015 —2016年进展缓慢示范项目推进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下达计划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投资完成比例 目前形象进度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合计( 16 个) 112464 71998 28363 39%          
一、浚县( 4 个) 56509 29539 13192 45%          
1 鹤壁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年产 120 万吨蒸汽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28000 12000 6166 51% 项目完成 50% 建设内容 完成 2 公里管网铺设,投资完成 60% ,阶段验收,结算补助资金 完成 3 公里管网铺设 完成 5 公里管网铺设,项目完工 完工决算并申请验收
2 鹤壁中鹤新能源研发有限公司中鹤集团 30 兆瓦 分布式光伏并网电站项目 23843 14633 6010 41% 完成 8 兆瓦,正在安装 4 兆瓦 购置 2 兆瓦组件 安装 1 兆瓦 组件 安装 1 兆瓦 组件 购置并安装 2 兆瓦 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投资完成比例 目前形象进度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3 浚县市容管理处浚县城市垃圾清运体系完善项目 3000 1240 228 18% 采购车辆 25 辆,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项目变更手续,组织招标 完成招标工作 完成环卫车辆交付、地埋垃圾桶、垃圾箱等建设工程 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4 浚县市容管理处浚县城区照明系统提升改造工程 1666 1666 788 47% 目前完成投资 47% 完成白云路、永定线路灯安装 完成日凤线的路灯基础建设 完成日凤线的路灯安装 项目完工
二、淇县( 2 个) 9963 4622 1700 37%          
1 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淇县城区、铁西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7215 1874 400 21% 完成管网建设 3 公里 污水管网建设 6 公里 污水管网建设长度达到 8 公里 污水管网建设长度达到 8.5 公里 污水管网建设长度达到 9.75 公里,项目完工
2 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淇县城区 LED 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2748 2748 1300 47% 已完成工程量 47% 完成泰山路路灯线路对接,完成路灯亮化运营 申请验收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投资完成比例 目前形象进度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三、淇滨区 ( 2 个) 8902 6962 3757 54%            
1 鹤壁市淇滨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 4350 3933 1932 49% 正在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自行车已订货 7 月底完成 40 个站点建设 8 月项目完工    
2 淇滨区新建续建道路路灯项目 4552 3029 1825 60% 2016 年工程量完成 70% ,其他工程量与 2017 年工程量已打包招标 完成 9 台变压器招标。 2016 年续建两个子项目施工,两个子项目完成招标 完成 9 台变压器施工。 2016 年续建的 2 个子项目工程施工完成 2015 、 2016 年续建 5 个子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  
四、山城区 ( 5 个) 21397 21277 4614 22%          
1 鹤壁市市政管理处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沿河污水管网工程 6788 6725 1919 29% 完成清河道淤泥 852 立方米,砌筑片石挡墙 136 立方米,污水管网 2800 米 完成红旗桥至陈家湾段 2.6 公里,后营至故县段 1.8 公里 完成故县至污水处理厂 1.8 公里 泗河段泗河桥至鹿楼段 2.6 公里 泗河段鹿楼段至汤河管网内 2.4 公里,项目完工
2 鹤壁市市政管理处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流域沿河污水支线管网工程项目 3138 3138 1066 34% 泗河街完成污水管网 530 米,红旗街完成污水管铺设 690 米 完成污水管网工程 3415 米 完成污水管网工程 2500 米 完成污水管网工程 1857 米 完成污水管网工程 3780 米,项目完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投资完成比例 目前形象进度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3 山城区石林镇人民政府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 4500 4500 200 4% 已全部进地,正在清理附着物,已完成 3000 米的清淤工作 完成前期附属物清理工作,启动河道整治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启动生态绿化工程施工 完成河道整治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建设生态绿化工程 完成生态绿化工程,完成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4 山城区环卫处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完善项目 2020 2020 528 26% 采购各种环卫电动车 52 辆。 2 台小型电动冲洗车、 6 台气封闭式垃圾转运车 8 台小型扫地车和 17 辆双燃气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投入运行 完成 2 辆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 6 辆垃圾转运车、 3 辆吸污车采购 大型充电站建设 完成大型充电站建设,项目完工
5 鹤壁市市政管理处鹤壁市山城区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4951 4894 901 18% 完成朝阳街、铁东路、长风路路灯 508 盏 , 城区路灯维修 620 盏 完成红旗街(地测处 - 长风路) 560 盏,红旗街(长风路 - 东岭转盘) 550 盏 完成春雷路(汤河街 - 朝霞街) 520 盏 完成春雷路(朝霞街 - 牟山大道) 580 盏 完成山城路(汤河街 - 朝霞街) 520 盏、山城路(朝霞街 - 朝阳街) 286 盏
五、鹤山区 ( 1 个) 4508 4508 1300 29%          
1 鹤壁市鹤山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鹤山区独立工矿区汤河河道治理项目 4508 4508 1300 29% 完成部分河道清淤、两岸护砌工程 完成全部河道清淤,完成孙圣沟、教场段河道护岸工程 完成崔村沟段河道护岸工程 完成桥梁、堤防道路、栏杆安装工程 场地清理、收尾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投资完成比例 目前形象进度 节点计划(具体建设内容)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六、示范区 ( 2 个) 11184 5091 3800 75%          
1 鹤壁建业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棋森置业有限公司、鹤壁豫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鹤壁市大庆置业有限公司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筑群整体低碳提升项目 6836.6 3017 2000 66% 建业壹号城邦工程量已完成。其他建筑主体未全部完工,部分提标工程正在实施,完成工程量 66% 聆海家居完成 30% ;文化风情街完成 20% ;商业步行街完成 30% 。包括外墙保温、玻璃幕墙、太阳能路灯系统等 聆海家居完成 50% ;文化风情街 40% ;商业步行街 50% 。包括外墙保温、玻璃幕墙、太阳能路灯系统等 聆海家居完成 70% ;文化风情街 65% ;商业步行街 80% 。包括外墙保温、玻璃幕墙、太阳能路灯系统等 聆海家居 90% ;文化风情街 80% ;商业步行街完成 90% 。包括外墙保温、玻璃幕墙、太阳能路灯系统等
2 鹤壁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示范区市政道路节能照明工程建设项目 4347.7 2073.9 1800 87% 完成 18 千米路灯安装,安装路灯 855 盏 完成 1 千米路灯安装 完成 2 千米路灯安装 完成 3 千米路灯安装 完成 3 千米路灯安装,项目完工
  附件3 2017 年新出台机制创新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2017 年工作任务 要求
1 市发改委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3 项,例如新能源利用、碳交易、产业节能减排等方面 1 、机制创新方向需要与市节能减排示范办对接,措施上要有创新、可落实、能推广,需要得到政策咨询专家认可。机制创新方向不拘泥于文件中明确的方向,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2 、时间节点: 7 月底前确定机制创新内容; 8 月底前出台文件; 10 月底前落实到位,至少要有 3 项证明材料。
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3 项,例如污水收集处理回用、雨水收集、清洁供暖、建筑节能等方面
3 市环保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3 项,例如大气污染防治、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方面
4 市交通运输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2 项,例如智能交通、低碳交通、交通减排等方面
5 市财政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2 项,例如支持节能减排财税政策等方面
6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2 项,例如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
7 市事管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2 项,例如公共机构节能监测、能耗对标等方面
8 市林业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1 项,例如林业碳汇补偿等方面
9 市农业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1 项,例如农业绿色高产高效、节水、节肥、节药等方面
10 市商务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1 项,例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
11 市水利局 制定并落实机制创新措施至少 1 项,例如节水、提高水资源产出率等方面
附件4 已出台配套政策和机制创新落实任务表  
序号 政策 方向 政策内容(文件) 2017 年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配套政策  
1 资源型城市转型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 2016-2020 )的通知》(鹤政〔 2016 〕 30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发改委
2 燃油升级减排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鹤政办文〔 2016 〕 57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发改委
3 绿色建筑推广 《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鹤发〔 2016 〕 5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城市照明节能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建〔 2016 〕 34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水污染防治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 2016 〕 14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大气污染防治机制 《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鹤发〔 2016 〕 8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 环保局
7 土地优惠 《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有关政策的意见》(鹤国土资文〔 2015 〕 16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国土资源局
8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鹤政〔 2016 〕 26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农业局
9 新能源汽车推广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鹤政办〔 2016 〕 58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机制创新
1 合同环境服务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通知》(鹤政办文〔 2016 〕 70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 市发改委
2 节能量交易 《鹤壁市节能减排示范办公室关于推进节能量交易工作的意见 ( 试行 ) 》(鹤节能减排办〔 2016 〕 9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发改委
3 节能发电调度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工作的通知》(鹤发改能源〔 2016 〕 60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发改委
4 能耗定额限额管理 《鹤壁市节能减排示范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主要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鹤节减示范办〔 2016 〕 39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发改委
5 节能减排资金助力新能源扶贫 《鹤壁市节能减排示范市办公室鹤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将光伏扶贫纳入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鹤节减示范办〔 2016 〕 32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发改委
6 节能减排地方法制建设 《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
7 统筹推进生态建设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 “ 五林共育 ” 等 5 个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鹤政〔 2016 〕 39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 市发改委、环保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林业局
8 生态补偿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鹤政办〔 2014 〕 21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 市环保局、财政局
9 排污权交易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鹤政办文〔 2016 〕 27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至少 2 个 市环保局
10 生态环境责任追究 《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办〔 2016 〕 19 号) 提供 2017 年度政策落实证明 市环保局
附件5 2017 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分解计划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指标计划  
地   区 2017 年单位 GDP 能耗 降低率目标( % ) 2017 年能源消费总量 控制目标 (万吨标准煤以内)
5 124
淇县 5 92
淇滨区 4.5 72
山城区 5 142
鹤山区 5 133
开发区 4.5 22
宝山 循环经济产业 集聚区 4.5 5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5 6
鹤煤集团 47
备注: 1 .电力按照等价值计算; 2 .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按照统计口径,包含市直能源消费总量。 附件6 2017 年度循环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建立循环经济指标统计体系,测算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等创建指标。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以下统称各县区政府、管委)
2 完善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执行脱硝电价政策,全面落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继续推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管委
3 实施 “ 煤改电 ” “ 煤改气 ” 工程,完成城市禁燃区范围内居民 “ 煤改电 ” “ 煤改气 ” 任务,做好散煤管控和散煤替代工作;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对全市燃煤锅炉改气或改电给予支持;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努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能源产出率达到 10000 元 / 吨标煤。 市发改委   市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壁供电公司
4 建立我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节能量交易、节能发电调度机制; 结合市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利用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工作。 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宣传节能工作,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完成市年度节能目标。 市发改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统计局
5 推动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废旧轮胎、橡胶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循环化水平,资源产出率达到 4000 元 / 吨。 市发改委 各县区政府、管委
6 结合我市环境治理实际,落实我市的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合同环境服务等相关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7 落实《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6%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4% 以上;实施碧水工程,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畜牧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8 落实《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全市新建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标准;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达到 1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9 落实《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施,启动静脉产业园建设;根据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支持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发展,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争取城市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 55% ;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争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35%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0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争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40% ;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对老城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环保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11 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引导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降低产品单位能耗。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12 落实《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引导全民节水,在企业节水生产方面,引导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不高于 15.17 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5% ;在农业节水方面,加强农业节水措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62 ,水资源产出率达到每吨 125 元;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 市水利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3 落实《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纸、废塑料橡胶、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商品回收统计制度,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 70% 。 市商务局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环保局、供销社,各县区政府、管委
14 加大对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及时足额安排地方配套资金;对县区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县区通报批评。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5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虫、物理防虫等新技术,发展绿色高效农业。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鹤政〔 2016 〕 26 号),争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7% 以上。 市农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16 落实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相关的土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节约利用土地,建设用地产出率达到每平方公里 2.3 亿元。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17 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设全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设施,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宣传工作。 市事管局 市水利局
18 制定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率,开展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绿色出行(步行、自行车、公交等)的宣传力度,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90% 以上;继续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 “ 油改气 ” 工程,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 90% 。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19 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企业运行的各环节,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 80% 。 鹤煤集团  
20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市政府和相关单位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组织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按照规划推进;建立循环经济项目库,与市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国家、省循环经济政策和资金争取工作;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组织节能宣传月和节能产品推广。新开工 15 个循环经济项目,其中浚县 3 个,淇县 3 个,淇滨区 2 个,山城区 2 个,鹤山区 2 个,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2 个,开发区 1 个。 各县区政府、管委  
                                                                                                抄送:市委各部门,鹤壁军分区,省属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