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受理情况 公示

根据《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鹤科〔2007〕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和资金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鹤科〔2017〕71号)要求,现对2017年度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天,自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申报园区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鹤壁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2-3328152
监督电话:0392-3327085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市政府第二综合楼453房间
邮政编码: 458030
联系邮箱: hknsk@126.com

附件: 
1.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受理清单

2.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异议表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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