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新能源公社”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节能减排示范办: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破解扶贫攻坚难题,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工作,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根据《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关于加快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鹤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发展“新能源公社”,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主要目标,充分利用我市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资源禀赋和现实基础,按照“政府主导、村委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通过“新能源公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让农民群众分享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二、目标任务

突出生态、绿色、环保,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完善设施、打造品牌,建设融节能减排、扶贫增收与新农村建设于一体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模式,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新能源公社”。

三、运作模式和工作重点

(一)支持多种模式运作。“新能源公社”初期以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为主;项目资金来源以村集体、村民参与为主,引进企业和贷款出资作为补充,鼓励“村集体 村民 新能源企业”、“村集体 村民”等模式运营,各县(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发新的模式。重视示范试点和经验反馈作用,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分步实施整体规划。

(二)加强政府引导,支持多元参与。各级政府加强组织动员力度,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相关规则体系;居民、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共建、共赢、共同推进行动执行。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杠杆作用;村辖区集体屋顶等公共资源需占有一定比例,以发挥规模效益、保障集体利益,保持公社独特模式;鼓励村民以屋顶院落等私有物权和资金投入“新能源公社”开发,在新能源建设、运维过程中优先采购村民劳动力,原则上村民占有股份不低于总股份的10%。鼓励和充分吸纳银行、新能源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开发活动,参与企业要选择有实力、有建设经验的企业,便于项目实施和后期维护。参与企业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我市建设30兆瓦以上光伏电站;② 在全国光伏发电领域有影响力的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

(三)收益合理分配。收益分配事关公社成员的切身利益。公社资产属集体和企业共有,股份经营,公社应依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与共同富裕目标相结合,按照法律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实施。

1、股权分配。股东由出资村民、村集体、出资承建企业组成,收益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主要依据。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建设形成的新能源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2、运营成本。运营成本主要包括设备运维、房屋土地租赁、劳动力等。其中村民家投入的屋顶院落、劳动力、税收等,可以分别获得租金、工时费等相应报酬(列入“新能源公社”运营成本);集体房屋、土地等集体资源亦对公社收取成本费,根据最终核算利润归村集体所有。

3、村集体收益分配。集体资产在项目运营中和项目后期股权分配产生的收益由村集体按照相关法律支配,主要用于扶贫脱贫、村集体设施建设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协调本辖区农村集体;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积极性,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在规则明确、充分动员的基础上,尊重村民的参与意愿,不搞强制摊派,保持“新能源公社”的先天凝聚力。村集体要制定“新能源公社”项目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在确定项目参与企业、项目建设方案、收入分配方案等重要环节要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执行,公开公正,保障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项目单位要抓好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村集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督导宣传,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二)拓宽筹资渠道。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可整合扶贫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统筹解决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政府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及贫困对象出资,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提供的扶贫开发优惠贷款。

(三)资金政策支持。2017年度建设的“新能源公社”项目可享受节能减排资金支持,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上限封顶3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发放奖励资金。村新能源公社建设方案确定后,县(区)向市节能减排示范办上报,经专家评审论证后,企业进行项目建设。待项目建成发电后,市节能减排示范办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奖励资金拨付给村集体。供电公司要加强对“新能源公社”项目的支持力度,按照省电网推进政策对项目涉及村庄电网进行改造升级,保障项目顺利接入电网,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新能源公社”项目结算电费。

(四)扩大宣传范围。各县(区)牵头开展“新能源公社”开发宣传动员活动,乡(镇)政府、村两委发挥一线组织作战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准确传递政策信息。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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