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及特别管控措施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 2018-03-16 鹤壁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家研判会商,我市近期空气质量出现好转,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2018年3月15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及特别管控措施。 2018年3月15日 鹤环攻坚办〔2018〕34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及特别管控措施的通知.pdf 标签: 上一篇: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