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鹤财〔2016〕19号)和《河南省2017年度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鹤科〔2017〕57号)精神,现就申报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2017年度首次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 企业需参加2017年度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且排位前200名。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报书》,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前提交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
2.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审查,请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高新科、计划科;各县区科技部门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报书、企业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各2份。
3. 推荐函含:企业资金申报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说明,申报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审核说明。
4.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3328151 市科技局计划科 3328338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报书 |
鹤壁市科技局 鹤壁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