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开发区、宝山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8]1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我市本次先进制造业引导专项资金共安排计划1544万元,可申报资金规模3088万元。
二、严格审查
各县区(含开发区、宝山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严格进行把关,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勘察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
三、申报程序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机器换人”示范工程或白酒业的相关科(室),联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申报、评审。对本地确定支持的项目按重要性分类进行排序汇总(附件6),联合行文(明确项目先后顺序、含项目材料真实性和未重复申报说明)将2019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类)申请报告及项目汇总表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2份);并将光盘(4套)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规划科(技术改造、工业强基)、电子信息产业科(智能改造)、消费品节能利用科(绿色改造)、食品办(白酒)、装备工业科(机器换人),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
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属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对上加强沟通衔接,对内与有关业务科(室)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前期项目调研、筛选工作。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把关,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各地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四)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分别建立项目库,健全项目调度管理机制,做好项目管理、监测和服务,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并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市级评审程序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按统一的评审办法和规则进行评审,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评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委规划科:
万钰昊 3316650 hbgxgh@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张东风 3314697 qyk3314115@qq.com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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