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河长制办公室公告
(2018年11月8日)
根据《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鹤办文〔2017〕14号),结合市领导调整情况。现将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名单予以公布。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马富国 市委书记
总 河 长:郭 浩 市长
副 总 河长:孙 栋 副市长
二、市领导担任河长
淇河市级河长:郭 浩 市长
汤河市级河长:张 然 市委副书记
新城区水系市级河长:刘文彪 副市长(分管城建)
共产主义渠市级河长: 王永青 副市长(分管环保)
卫河、金堤河市级河长:孙 栋 副市长(分管农口)
羑河、洹河市级河长:李小莉 副市长(分管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