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紧急通知,预计11月15日受弱降水和冷空气南下作用,豫北及黄河沿线受本次和传输叠加污染,出现重度污染,安阳等地部分时段还可能出现严重污染,近地面风力弱、湿度大,预计污染消除推移缓慢;11月16日,风力加大,部分地区仍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结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市将原定11月15日24时解除的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延长至11月16日24时。
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按照最新修订的《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鹤环攻坚办〔2018〕157号)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环保、工信、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要形成合力,按照职责严格开展督导检查,特别要加大夜查力度,切实防范个别单位夜间偷生产、偷施工、偷运输等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要组织督查组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督导辖区内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各县区、各部门的每个督查组每天抽查企业不得低于15家。市综合督察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或问题恶劣、不能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以及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要启动问责。
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准时,详尽地将前一日本县区、本单位《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报表》(附件1)、《污染天气管控督查明细日统计表》(附件2)上报至指定邮箱,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县区,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联 系 人:高慧丽 3312369
电子邮箱:hbshbjyjb@126.com
附件1: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报表.docx
鹤环攻坚办〔2018〕160号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