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推广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计划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

  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简称“在线平台”)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项目审批机制。落实“平台之外无审批”要求,将河南政务服务网上的投资审批事项申报入口,统一跳转至在线平台。项目单位通过政务大厅等线下渠道办理审批事项时,业务人员应协助其通过在线平台申报。不得脱离在线平台仅通过线下办理审批事项。

  二、规范使用项目代码。在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时,应查验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并通过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代码的真实性、申报材料与平台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对没有项目代码、未通过项目代码核验的,不得受理并告知项目单位。项目审批文件、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的,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投资项目需要重新审批、核准、备案的,原则上应当重新赋码。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利用项目代码开展项目调度工作,依托在线平台归集项目信息,并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移动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类项目信息的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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