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山产业集聚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千人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和市人才办《关于开展首批“兴鹤聚才”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鹤人才办〔2019〕1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鹤壁市“兴鹤英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鹤壁市“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包括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团队三部分,申请者应满足《鹤壁市“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鹤壁市“兴鹤英才”百人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申报,隶属关系属于各县区的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鹤壁市“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需填报《鹤壁市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鹤壁市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计划书》、《鹤壁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和《鹤壁市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4、5、6)。
(二)需提供的附件材料(见各申报书附件要求)。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需登录鹤壁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hebi.gov.cn,按照通知要求下载填写各类《申报书》,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纸质申报材料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推荐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人选和项目进行盖章确认,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7),《申报书》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3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
(三)受理时间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月28日。
地点:鹤壁市科学技术局5楼508房间(淇滨大道177号,智慧鹤壁对面)。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
(二)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单位,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五、联系人和电话
(一)联系人:
鹤壁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科 苏晓华 吴园园
电 话:0392—3328153
工作邮箱:hebicgk09@126.com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392—3316230
附件: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