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气象台2019年3月31日《河南省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第(2019)90期预测预报结果,4月1日至4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日均均为良。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市自2019年3月31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鹤环攻坚办〔2019〕45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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