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首批“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入选名单公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十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千人计划的通知》(鹤组文 〔2 0 1 8〕 3号)、市人才办《关于开展首批“兴鹤聚才”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鹤人才办〔2019〕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鹤壁市“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等十个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鹤组文〔2018〕52号)有关要求,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研究审批等程序,现将我市首批“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须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电话: 0392-3328153

  纪检监督电话: 0392-3316230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203号508房间

  邮政编码: 458030

  联系邮箱:hebicgk09@126.com

  附件:1:鹤壁市首批“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入选名单(1).doc

             2:“兴鹤英才”百人计划异议表.doc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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