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有关项目牵头单位:
现将2019年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计划(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共6项,计划总投资16577.65万元,国家奖励资金5904万元,县区配套资金10673.65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未开工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形成有效工作量。
二、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五、各县区、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项目进展情况上报联系方式: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3305029 邮 箱:hbxhb@126.com
附件:2019年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计划(第二批).xls
2019年7月24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