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的公告

为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不断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大力推动“三个转变”,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鹤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制造业(含建筑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二、基本条件

1.依法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管理科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1年以上,并提供包含3年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食品生产企业应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省内乃至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优秀质量(服务)品牌、高新技术认定、县(区)长质量奖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乃至国内同行业前列(应提供税务、统计等部门证明文件),最近3年内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应提供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应提供准确数据及证明性文件)。

6.获得申报组织所属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推荐。

三、申报标准

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期内,填写《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见附件),向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

2.受理。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委会审议,综合排序,提出2019年度鹤壁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4.公示。对拟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名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6.表彰奖励。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获奖单位,由鹤壁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鹤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hebi.gov.cn)及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hebi.gov.cn)上发布,相关单位、企业可登录网站下载填报。

3.联系方式: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9房间)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湘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邮    编:458030

联 系 人:袁永利  宋红革

联系电话:0392-3358032  3358083

附件: 鹤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doc

鹤壁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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