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鹤壁市委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创业驱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开展2019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省和市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2.具备基本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3.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
4.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5.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3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6.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区科技部门申报,市直单位直接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各县区科技局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4.申报实行统一受理,由市科技局法规科组织。
三、申报材料
1.《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认定附件装订一起,一式三份由县区科技局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申报单位从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hb.hnzwfw.gov.cn)或鹤壁市科技信息网站(https://kjj.hebi.gov.cn)下载《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四、相关附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上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和骑缝章);
4.学术带头人资质证明;
5.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6.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奖励证书;
7.专利证书复印件/ 科技查新报告;
8.银行资信证明及资金来源证明;
9.合作协议(和其它单位合作时需要);
10.其它针对申请书内容的证明材料和荣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单位各种荣誉证书等等);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受理单位:鹤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科(鹤壁市淇滨大道203号517房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92-3328150
电子邮箱:
hbkj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