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环攻坚办〔2019〕131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新模式预报及会商研判结果,11月9日至10日我市有5级左右大风,扩散条件好转,本次重污染过程基本结束。但是,本月中下旬将可能出现如下污染过程:11月12日至13日我市有中度污染过程。11月15日至17日、11月21至22日以及11月25日至30日,全省大部分区域有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特别是11月底至12月初将可能出现较长时间的重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2019年11月10日),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市自2019年11月10日14时起,解除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同时,各县区要将本月可能再次启动预警的时段提前告知相关企业、施工工地及重点用车企业,提前做好物料储备,特别是钢铁、焦化、电解铝、炭素、砖瓦窑、陶瓷等高排放且短时间内难以停产到位的企业,要根据冬季中长期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提前调整生产计划,做好下一轮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的准备工作,确保预警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环境攻坚办专家组联合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本次预警期间管控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于11月14日12时前将评估结果报送至市环境攻坚办。

鹤环攻坚办〔2019〕131号-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2019年11月1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