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依法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我市“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按照《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19〕76号)要求,我市组织对鹤煤集团公司等15家“万家”企业开展201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鹤壁市“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评定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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