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向鹤壁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鹤壁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鹤壁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和“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成立了加快供暖“双替代”、“散乱污”整治、 “散煤污”整治、 “散尘污”整治等4个专项指挥部,分别由4位副市长任指挥长,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强力推进“双替代”供暖,2019年共完成“双替代”供暖3.6万户、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二是全面加强散煤治理,严查重罚“禁煤区”、“双替代”覆盖区内散煤运输和销售行为。三是严格散尘污染防控,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夜间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四是强化县、乡、村三级网格监管,持续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2019年,鹤壁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8家,其中整改1家、取缔17家。

鹤壁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积极配合,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交办的132件生态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35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2.03万元,拘留1人,约谈1人。

督察指出,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三散”污染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力度还需加大。有些县(区)、乡(镇)党政干部对“三散”污染治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做好打硬仗的准备,缺乏用“三铁”治“三散”的决心,对解决“三散”污染问题行动迟缓,力度不够。有些县(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存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三管三必须”意识不强的现象,部门之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还不完备,缺乏“一盘棋”思想,虽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环保监管网络,但对“三散”污染排查整治还不彻底,监管存在死角和盲区。

二是“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仍需加强。个别县(区)还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发现不及时的现象。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北50米无名洗沙厂的设备、原料未拆除清理到位。淇县北阳镇青羊口村一家无名砂石料厂、浚县善堂镇下河里村路南一家预制板厂、浚县善堂镇白毛村鹤壁市味园豆制品有限公司院内一家车用尿素加工厂等3家企业,均无生产经营许可、环评手续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三是散煤管控和“双替代”尚有差距。2019年,鹤壁市实行全域禁煤,但浚县巨强、鹤山区国发洁净型煤有限公司未退出关闭到位,还存放有原煤。其中,浚县巨强洁净煤有限公司存在白天关门、晚上生产销售现象。淇县西岗镇河口乾乾墙体材料厂隔壁有无名散煤销售点。散煤管控移动、固定卡点设置少,管理不规范。2019年“双替代”进度虽已超额完成任务,但“双替代”供暖尚未实现农村居民全覆盖,仍有缺口,未达到鹤壁市2019年采暖季前禁煤区全面完成“双替代”工作、禁煤区实现散煤清零的目标要求。

四是散尘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差距较大。督察组现场抽查施工工地39个,有35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占89.7%,其中,建筑施工工地24个、道路施工工地10个、河道清淤工程1个。主要问题是“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个别工地露天电焊、喷漆、切割作业,淇县、浚县、示范区问题较多。道路扬尘污染仍很突出。道路扬尘运维经费严重不足,道路养护、保洁、“四净两绿”落实不到位,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的目标任重道远。城市扬尘管控精细化水平不高。鹤壁市明确提出,区、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和走访问询,发现该项工作落实不到位,资料显示鹤壁市2019年只是在保障豫商大会和庆祝“国庆节”时组织过全城大扫除,未见其它时段开展过该项活动的相关记录,在督察组进驻的半个月内,也未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进行过大扫除,使该项工作流于形式。工业扬尘治理需进一步加强。督察组现场抽查工业扬尘点位55个,存在问题的47个,占比85.5%,尤以山城区、淇滨区、鹤山区、浚县较为突出。主要是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五到位、一密闭”落实不好,特别是物料运输、生产、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防尘设施未安装或安装不到位;厂区部分路面未硬化,洒水不及时,积尘较多,环境脏乱差等。

五是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对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问题还存在整改不彻底、以停代改、敷衍整改现象,如鹤壁市郝荒鑫鑫节能建材厂、鹤壁市纵鑫建材有限公司、豫泰公司沥青拌合站等企业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六是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尚需加强。结构性污染仍然突出。从产业结构看,鹤壁市排放强度较大的煤炭、电力、化工、水泥等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0%以上;从能源消费结构看,煤炭和煤制品占比50%以上;货物运输主要靠公路,货运车型标准化推进缓慢,鹤煤公司等企业“公转铁”项目因资金等问题推进难度大。管控措施落实不严。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有些管控企业还存在顶风违规生产现象;有些管控企业用电量异常,有违规生产嫌疑;个别管控企业存在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输问题;还有个别管控企业对“一厂一策”管控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更新预警信息等。铸造行业深度治理把关不严。按照鹤壁市攻坚办提供的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台账,除5家不具备治理能力的企业外,39家铸造企业已全部完成深度治理并通过验收。但从督察组抽查的13家情况看,有8家未按标准完成深度治理,未达到省定目标要求,说明有关部门验收把关不严。柴油货车路检工作亟待加强。鹤壁市公安等部门对驻站检测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货运车辆闯岗现象较多。鹤壁市设置的3个驻站检测点日抽检货车数量均低于省定目标要求,刘庄、北阳、215省道尾气检测点日均监测车辆分别只有15、28、8辆。其中,刘庄检测点场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检测时易导致车辆拥堵,且货运车辆尾气检测不合格率只有2.6%,远低于其它检测站点。

督察要求,鹤壁市要以推进省“三散” 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查摆全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和“三散“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整改到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大气污染防治和“三散”污染治理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监管责任,压实企业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提升,努力改善鹤壁市生态环境质量。

督察强调,鹤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分别于6月30日前、7月30日前将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鹤壁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盯住不放,将立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要求落到实处。对到期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逐项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尽快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逐条梳理、逐项对应;对整改措施不完善、未落实整改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整改到位,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属于“中长期整改类”的问题,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整改时序进度,并强化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认真落实督导责任,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盯紧盯牢,毫不松懈地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不按时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查实,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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