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并将督察发现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我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调查核实、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涉及2个县区、1个县直部门、8人进行问责。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其他1人次,谈话提醒1家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浚县屯子镇大量砂石料厂扬尘污染长期存在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浚县屯子镇党委书记李利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浚县屯子镇镇长赵继华党内警告处分。
二、关于淇县散乱污砂厂违规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破坏土地资源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淇县自然资源局矿山巡察执法大队中队长孙红星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淇县自然资源局工会主席冯庆三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淇县北阳镇第七管理区区委书记牛新华诫勉谈话处分,给予淇县北阳镇第七管理区区长王复涛诫勉谈话处分,给予淇县北阳镇青羊口村党支部书记耿小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淇县北阳镇青羊口村委会主任裴海清停职检查处理,对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党组进行谈话提醒。
中共鹤壁市委 鹤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