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鹤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26 来源:鹤壁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豫政办〔2023〕66号)文件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职能变化,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府自然灾害救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鹤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充分征求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12月13日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近年来,全市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在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时代变化和政府机构改革,原《预案》已不能满足当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预案》。为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组建了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聘请预案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初稿完成后,征求了相关市领导和市减灾委43个单位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均已采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鹤壁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本预案是市政府应对全市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总则主要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规定市减灾委员会的常设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另设置包括综合协调组、灾情管理组、生活救助组、物资保障组、救灾捐赠组、安全维稳组、医疗防疫组、新闻宣传组、倒房重建组的9个救灾工作组及工作组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是灾害预警措施。

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

第四部分是灾情信息管理。各县区应急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包括信息报告、灾情核定、信息发布三部分内容对灾情信息管理工作做了明确的要求。

第五部分是救助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明确规定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以及响应升级、终止、协同衔接的相关事项。

第六部分是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分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房屋灾后重建三部分。预案明确规定了相关审核流层,资金补助申请、财政拨付等内容。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备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八个方面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的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是附则。对本预案中出现的术语进行解释说明的同时,补充了奖励与责任、预案演练、预案管理、救助款物监管等相关细则。

第九部分是附件。明确规定了鹤壁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的工作职责。

四、生效期限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即2023年12月1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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