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5〕10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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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5〕108号 发布时间 2006年10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全省农村公路
建设工作的通报

豫政办〔2005〕10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是我省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要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今年省政府先后3次召开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制订政策、作出部署。为全面考核2005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情况,省政府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省直有关部门于11月29日至12月2日对各市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从各市自查和抽查情况看,全省各市、县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投资规模、发展速度、建设标准、公路质量均达到新的水平,广大群众比较满意。现将2005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全年累计完成投资61亿元,同比增长17.3%,为年度目标60亿元的102%,完善新改建里程2万公里。焦作、郑州、邓州等地大幅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焦作市提前两年实现了“村村通”,郑州市(不包括巩义市)超年度目标812公里,开封市超年度目标242公里,邓州市完成“村村通”工程900公里路面和1200公里路基。其他各市也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

  补助配套资金多,到位情况好。绝大多数省辖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建设资金。济源市财政每公里补助5万元,郑州市财政每公里补助4万元,焦作市市、县两级财政每公里补助4万元,财政较为困难的开封市市级财政每公里也补助了5000元。漯河、南阳、周口等市还对农村公路建设采取免除行政事业收费、对建筑营业税实行即征即返等政策予以支持。在资金划拨和使用上,各地均加强了管理,绝大多数地方能够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合理使用。

  保障机制健全,质量控制严格。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大部分市、县(市、区)实行了项目公示制度,全省聘请了1200多名义务监督员,对建设质量进行现场监督。省交通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质量管理制度,提出了主要技术指标标准。根据自查和省重点抽查结果,农村公路建设合格率达到了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

  到200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5万公里,全省所有乡镇通油路,98%的行政村通了公路,村村通油路率达到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各有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为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做了大量工作。省交通厅专门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了两次全省农村公路大检查。全省各级交通部门细化责任目标,加强技术指导,全力抓好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和施工进度。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新闻等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加强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服务、监督力度。

  尽管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较大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地方领导对农村公路建设重视不够,信阳会议之后没有及时认真研究落实的措施,有几个省辖市项目开工较晚,上半年完成工程量较少。还有的县(市、区)施工组织不力,项目进度较慢,如许昌县到2005年11月14日,大部分“村村通”项目只做了路基处理和上灰土处理,铺油里程只占全部计划的60%;抽查19条路段,已完工的只有4条。

  二是个别地方承诺的资金没有到位或者有些地方财政资金基本上没有投入,极个别地方将省下拨的建设资金挪作他用,还有个别条件较好、有能力的市、县财政资金投入较少。如洛阳市在省补资金中扣除了124.6万元用作监理和监督检测费用,孟津县没有自筹资金,修武县地方道路管理所将16.76万元项目资金列支办公费、太极拳会议费等费用。

  三是虽然总体质量情况较好,但是由于个别项目质量控制不严,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问题,个别项目的宽度、厚度、平整度等单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如陕县Y007—韩家沟路面有破损、断板等现象。另外,抽查的农村公路平整度控制较差,总体检测合格率仅为83.9%。

  根据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豫政〔2005〕19号)精神,依照省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和交通三项改革抽查组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各市自查情况、本年度两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大检查结果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意见,省政府决定,济源、焦作、新乡、商丘、开封、濮阳6个省辖市政府、邓州、固始2个扩权县(市)政府为2005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单位,南阳、信阳、郑州3个市政府为优秀组织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奖励。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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